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1)政策内容
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申报材料
《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服务流程
1.申报。申报单位以企业账号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单位社保补贴网上申报模块,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其中社保补贴类别选择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填写完成后,业务地属市本级(含各区)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地属三县提交至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受理。网上预审后,申报单位携带《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安徽政务网蚌埠分厅http://bb.ahzwfw.gov.cn/下载)、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提交至市人社局就业科或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
3.办结。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4)承办机构
经办机构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市人社局就业失业管理科 |
蚌埠市经开区曹凌路789号 |
0552-2051699 |
怀远县人社局就业科 |
怀远县榴城路182号 |
0552-8858068 |
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10号 |
0552-5031672 |
固镇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固镇县投资大厦一楼人社局大厅 |
0552-2127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