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淮滨街道: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业主与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我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和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蚌埠市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0]71号)、《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蚌埠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草拟了《淮上区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淮上区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现征求贵单位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5月16日上午下班前纸质版盖章反馈。
邮箱:hsqxzzfj@163.com
联系人:卢志勇
联系电话:2829365
淮上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
淮上区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蚌埠市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蚌埠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管理工作意见》、《关于今年以来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淮上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行为,逐步提升物业服务的水平和品质,建立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业主与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特制定该考核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扩大就业起着积极的作用。通过立法、完善制度来进一步提升淮上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明确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运作,保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切实维护业主与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起草,并借鉴了市政府和兄弟县区的经验做法,形成了初稿。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意见,吸纳了沫河口镇一条意见,最终拟定该考核办法。
四、工作目标
建立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业主与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
五、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为针对乡镇、街道、还原小区、商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
对乡镇、街道的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主要包括业主委员会的覆盖率、物业服务市场化的进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共资产清查的落实情况、综合执法进小区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情况、社区“1+3”物业工作机制的建立运行情况等;
对商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主要包括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等;
对还原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主要包括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公示服务电话情况等。
淮上区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淮上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根据《蚌埠市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蚌政办秘 [2020] 71号)、《蚌埠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蚌物秘[2021]2号)、《关于加强和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管理工作意见》(蚌物秘[2021]3号)、《关于今年以来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蚌物办[20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考核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各镇、街道
(二)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物业企业
二、考评内容
(一)乡镇、街道参照附件一。
(二)还原小区参照附件二。
(三)商业住宅参照附件三。
三、考评方式
按照“公平工作、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周协调、月通报、季考核和年考评方式进行。
(一)周协调。各镇、街道、物业企业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中如有遇到问题可于每周四下午到区城管局物业科汇报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局物业科及时协调解决。
(二)月通报。各镇、街道、物业企业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督查、汇总、分析、通报。
(三)季考核。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上季度物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核查及评分。
(四)年考评。年终由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单位自查自评、实地核查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街道、物业企业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四、评分办法
考评采取百分制。考评细则参照附件。
五、考评奖惩
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5—79分为一般,65分以下为较差。考核排名前三的给予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提升辖区住宅及商住项目的设施设备维护改造、基建改造、绿化养护等物业基础服务。第一名奖励30万元,第二名奖励20万元,第三名奖励10万元。
六、其他事宜
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由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视情况作出必要调整;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乡镇、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
2、还原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
3、商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