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期)
一、蚌埠市淮上区优尚佳品食品商行销售的原味香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蚌埠市淮上区优尚佳品食品商行销售的原味香葵(生产日期/批号:2017/11/20),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53g/100g。标准规定为≤0.80g/100g。承检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蚌埠市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1日接到不合格报告后,于2018年3月5日前往蚌埠市淮上区优尚佳品食品商行送达该检测报告,同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明,该批次原味香葵是蚌埠市淮上区优尚佳品食品商行经营者叶智杰于2017年11月21日从安徽白根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数量为30包,至检查时止共销售了24包,购进价为3.2元/包,销售价格为5.8元/包,货值金额为174元,获利62.4元。蚌埠市淮上区优尚佳品食品商行经营者叶智杰对以上事实均予以了确认。
蚌埠市淮上区优尚佳品食品商行销售的原味香葵中过氧化值超出指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提供证据证明其不知道销售的瓜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已责令其整改,要求蚌埠市淮上区优尚佳品食品商行加强进货查验。
二、蚌埠市淮上区运昌百货商行销售的井林坊酒3号
(一)抽检基本情况。
蚌埠市淮上区运昌百货商行销售的井林坊酒3号(生产日期/批号:2017/02/12),酒精度检出值43.9%vol。标准规定为42(标示值)±1.0 %vol。承检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3月1日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于当天对蚌埠市淮上区运昌百货商行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明,蚌埠市淮上区运昌百货商行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免于处罚,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不予立案。
(三)整改情况。
已责令其整改,要求蚌埠市淮上区运昌百货商行加强进货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