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4.00 |
1.65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4.00 |
0.9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00 |
0.7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72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5%。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委本级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73万元,增长365%。增长的原因是其他单位、部门来我区观摩学习、指导业务增多。2016年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政法委员会 国内公务接待共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其他县区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2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6.48万元,下降90%,下降的原因是公车改革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制度,从严控制公车出行次数和费用,公车改革后减少了公车数量。淮上区公车改革于2016年3月执行,年初预算按照公车改革制定,而由于年初未进行改革,前两月公车正常运行及缴纳保险等产生的费用均正常报账。2016年,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一般公务用车车改前保有量为1辆,车改后无车。
联系方式: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政法委员会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hszfw5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