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淮上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社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2017年淮上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2017年淮上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蚌办〔2017〕6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7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制度创新、效能考评和督查问责为抓手,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解决“庸、懒、散、浮、拖”等突出问题,营造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有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集中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以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带动机关效能全面提升,为淮上区跨越赶超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公开公平公正,继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评。实行分类考评,全区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单位分为五类进行考评。坚持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严格考核程序,突出考核各单位履行核心职能、完成中心任务和机关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提升服务效能情况。(牵头单位:区效能办,协同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统计局)
(二)统筹兼顾,切实做好投诉受理工作。本着“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有责必问”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受理群众对有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投诉。建立实名投诉登记制度,对实名有效投诉当场登记,限时回复。(牵头单位:区效能办,协同单位:各镇、社区、区直各部门)
不定期开展群众投诉事项及市长热线服务中心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督查。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或不依法依规办理的,由效能办下达效能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畅通渠道,充分发挥书记信箱、区长信箱、行风政风评议的作用,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协同单位:区监察局、区信访局、区效能办)
(三)加强督促检查,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加大明查暗访督查力度,充实调整明察暗访人员,由区效能办牵头,组织效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开展不定期明查暗访督查,重点督查《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纵深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蚌办发〔2017〕1号)落实情况督查,推动各项制度落地生根,推动效能建设向村(社区)和服务窗口延伸。
严格执行《淮上区机关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督查暂行办法》,深入推进“双随机”督查机制。采取模拟办事、暗访拍摄和委托第三方等督查方式,督查结果及时登记汇总,督查情况全区通报。
继续抓好日常考勤、请销假、自查自纠、工作人员去向牌更新使用、会风会纪等效能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对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全区通报,并作为年终效能考核扣分因素。对在市、区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被问责单位要及时整改,依照问责办法问责责任人。认真落实新闻媒体曝光效能问题督查制度,从严查处被主流新闻媒体曝光的效能问题。强化效能督查结果运用,将督查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挂钩。(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目标办、区效能办,协同单位:机关效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督查问责。加大对创城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凡创城办明查暗访重复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区效能办进行跟踪督办,督办仍没有改进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效能问责。(牵头单位:区创城办,协同单位:区效能办)
(四)改进方式,实行重点部门热点岗位评议。全区单位凡具有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公共服务(行政审批)职能及与群众和企业联系密切的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为重点部门热点岗位。全区共26家单位参加重点部门热点岗位评议。评议方式包括电话询访和社会评议两部分,参评单位提供服务对象登记台帐,年终委托第三方随机抽取服务对象进行询访;社会评议采取问卷调查方式,根据《淮上区民主评议重点部门热点岗位实施细则》,评议标准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牵头单位:区效能办;协助单位:区直各单位)
(五)严肃问责,集中督查各部门履行核心职能情况。对不规范、不依法履行部门核心职能,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予以问责,督查结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
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督查。通过查看案卷、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办结件进行抽查,了解掌握办结件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区效能办)
集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督查。重点督查行政处罚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该立案而不立案、该处罚而不处罚、能执行而不执行以及违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情况,推动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牵头单位:区效能办)
集中开展业务告知单制度落实情况督查。重点督查是否印制一次性告知单,是否在办公场所和网上向群众公示,是否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等。(牵头单位:区效能办)
集中开展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督查。了解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重点督查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行政执法文书网上公布等情况。(牵头单位:区效能办、区政务公开办)
(六)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制思维,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深入开展区级领导、科级干部走访企业、项目,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重点掌握蚌埠工业园、商贸物流园、沫河口工业园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共性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协调市直部门尽快予以解决和落实。继续推行企业“宁静生产经营日”制度,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牵头单位:区经发委,协同单位:区法制办、区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社局、区效能办)
开展对区委、区政府交办重点项目进展督办工作,对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三段式”全程帮办服务,围绕项目签约后审批筹建、开工建设和生产经营三个阶段,对帮办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对落实不力,企业反响强烈的,予以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区效能办,协同单位:各镇、各园区、区商务和外事局)
(七)严格规范机关干部言行,加强宣传引导,弘扬机关效能建设的正能量。发放《机关干部正负双面言行激励+提醒》读本、宣传画和台历,做到机关干部人手一册,在机关效能群和宣传专栏上宣传,开通效能短信服务,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宣传效果,严格规范机关干部言行。
以《淮上区机关效能建设手册(一、二)》为蓝本,进一步学习贯彻《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等制度,增强规矩意识,开展效能建设先进事迹评选活动,及时宣传全区效能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牵头单位:区效能办、区委宣传部)
三、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镇(社区)、各园区、区直各单位是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把手”的主体职责,层层传导压力,把机关效能建设具体措施和要求分解到岗到人,确保机关效能工作有人抓,经费有保障,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牵头单位:各镇(社区)、各园区、区直各单位,协同单位: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1.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效能督查计划表
附件1 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效能督查计划表 | ||||
月份 |
责任单位 | |||
1 |
区委办公室 |
区委组织部 |
区委统战部 |
区人社局 |
2 |
区人大办公室 |
区政协办公室 |
区文明办 |
区财政局 |
3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委宣传部 |
区工会 |
区统计局 |
4 |
区政协办公室 |
区委统战部 |
区文明办 |
区人社局 |
5 |
区委办公室 |
区人大办公室 |
区工会 |
区财政局 |
6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委组织部 |
区委宣传部 |
区统计局 |
7 |
区委办公室 |
区委组织部 |
区委统战部 |
区人社局 |
8 |
区人大办公室 |
区政协办公室 |
区文明办 |
区财政局 |
9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委宣传部 |
区工会 |
区统计局 |
10 |
区政协办公室 |
区委统战部 |
区文明办 |
区人社局 |
11 |
区委办公室 |
区人大办公室 |
区工会 |
区财政局 |
12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委组织部 |
区委宣传部 |
区统计局 |
说明:1.区效能办负责召集责任单位开展当月效能检查;
2.督查主要针对单位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履职情况和工作状态等方面进行检查;
3.检查完毕后责任单位负责填写效能督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