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整治力度纵深推进效能工作
--2016年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综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效能办认真贯彻落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集中精力抓效能,开展一系列创新工作,着力推进基本规范,拓宽督办范围,完善考核办法,大力倡导“我负责、我来办、马上办”的工作作风,连续打出效能建设“组合拳”,进一步巩固了我市机关效能建设的良好局面。
一、领导重视,提供保障有力度
(一)重视解决实际问题。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抓机关效能建设力度始终不减,创新持续不断,市委常委会听取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出台《2016年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蚌埠市民主评议重点科室热点岗位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两个延伸”,即明查暗访由市直机关向二级机构和单位延伸,向县区机关及乡镇街道(中心社区基层站所)延伸。市委组织部抽调4人充实效能办,财政下拨专项经费,市管局调配办公用房4间,工委高配暗访装备和办公用品。市直各单位和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副书记具体抓,从上到下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效能建设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
(二)科学调整考评方式。将县区列入效能考评,压紧压实县区责任。增加创城督查、开展项目帮办调研和督办;将党政机关所有科室全部纳入民主评议范围,分级实施,体现知情评议。调整了政风评议和重点科室岗位评议所占权重,重点科室热点岗位评议权重由40%提高到50%。取消了不参加重点科室热点岗位评议单位得科室平均分的规定,对391个重点科室热点岗位发放评议标识牌,让服务对象直接评议,通过第三方进行集中电话询访。12月底,通过随机抽取和单位自荐相结合等方式,确定136个重点科室热点岗位参加年度评议,效能建设目标考评结果更加精准。
(三)改革政风评议方式。将群众测评由原来大学生参与改为社区书记和工作人员参与,提高评议速度和质量;将集中评议每年四次改为上下半年各一次,及时将新当选的市级党代表充实到政风评议员库,组织开展政(行)风评议员、群众、企业、县区等各方面的测评,体现知情评议。
二、围绕中心工作,调整思路有结合
(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扬清风正气展党员风采”系列活动。与市纪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扬清风正气展党员风采”书画、摄影及视频作品征集评展系列活动的通知》(蚌直字〔2016〕26号)文件,组织专业人员筛选作品,历时三个月,先后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及视频作品征集、展览、评选等系列活动,集中展示,通过专业评审,评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33名、单位组织奖6名。获奖作品编印成册,为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典型教育,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十佳科室”、“十佳科长”先进事迹,在蚌埠日报及蚌埠广播电视台,开展“十佳科长”访谈,弘扬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结合“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设计制作《机关干部正负双面言行激励+提醒》。市效能办结合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效能建设目标任务,精心设计制作《机关党员干部正负双面言行激励+提醒》读本,在征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蚌埠日报社等单位意见后,报经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读本内容涵盖了政治规矩、工作作风、群众纪律、生活作风、党风廉政等多个方面,共设计宣传漫画42幅,其中,党员干部不能这样说18幅,不能这样做24幅,作品有针对性地编配正面激励诗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印发15000本,除在市两会发放各位代表和列席代表外,其他全部免费发到全市机关干部,为机关干部树“窗前镜”、立“路向标”。
(三)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创城检查督查。凡创城办明查暗访重复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市效能办进行跟踪督办,督办仍没有改进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效能问责。去年以来,参与出租车停放、经营场所整治、创城周边环境等问题,明查暗访16批次,制作暗访视频6部,在创城调度会上播放,为创城问题整改提供依据。
三、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制度有实招
(一)创新调研机制。市效能办会同市招商局、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责任人,先后到三县六区调研,召开座谈会7次,走访调研招商引资入驻企业28家,梳理问题4类20条,收集意见和建议12条。通过调研和问题梳理,形成调研报告,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帮办服务工作的意见》,实行“三段式”全程帮办、一站式服务、三证合一,将为蚌埠市帮办服务提供政策依据。开展企业监测点走访活动,召开座谈会5次,50家企业代表参加座谈;落实“企业宁静生产经营日”制度,严格控制涉企检查次数、规范检查行为。10月份,对三县6区以及部分市直部门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机关效能建设任务情况,尤其是《2016年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确定的10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存在的问题,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任务如期完成。
(二)创新宣教形式。设计以机关效能六个基本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画、明白纸及三维宣传动画视频。效能规范在市、县广播电视、公交电视、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广场集中宣传,明查暗访通报继续在新闻媒体公布,效能建设高压态势持续保持。摄制电视专题片《助力珠城腾飞》,分别在媒体和效能网站播放;报纸、广播电视设立效能访谈栏目,对评选出的优秀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和“十佳科长”进行访谈报道,突出正面宣传。做到公务人员手中有明白纸、科室墙上有宣传画,报纸有专版、电视有视频,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整明查暗访人员库和效能监督员库,举办专题培训班,对两库人员进行培训。
(三)创新查处机制。出台了《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评办法》、《蚌埠市民主评议重点科室热点岗位实施办法》等八个规范性文件,督查问责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科学评价市直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充分体现知情评议;做到“两随机一提高一必查”,即检查人员随机确定、被督查单位随机抽取,督查频率显著提高,问题单位必查。首次将县区纳入效能考评范围,突出二个延伸:即市区向县区延伸,县区向乡镇街道中心和县区直机关延伸。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查访,调整组建103名明察暗访人员库,邀请65名效能监督员,举办专题培训班,对两库人员进行培训。举办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开展县区互评活动,精心设计科学安排,做到“精细、新颖、管用”。2016年,采取突击查岗、现场抓拍、模拟办事和事件跟踪等方式,连续12轮共33次对市直单位和三县六区及所辖二级机构、基层站所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共有15名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人员受到效能问责,其中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另有15人被追究领导责任。
四、规范投诉受理,维护合法权益有手段
(一)规范投诉受理程序认真办理。坚持严字当头,把机关干部管理监督融入日常工作中,通过加强效能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负责任、作奉献、受监督。针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蚌埠市效能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效能投诉处理程序,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有责必问的原则,压紧压实县区责任,通过微信平台、邮箱、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认真办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全年共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135件,通过督办、协调,纠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100余个,有效提升了机关服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二)开展市长热线服务中心交办事项督查。认真落实《市长热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效能监察办法》,通过对市长热线服务中心交办事项督查,解决了一批反复交办、群众意见大的投诉事项,现场督查市长热线交办事项10余次,协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复投诉事项。对企业和群众的反映诉求,及时查处,快速反馈,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新闻媒体曝光效能问题督查。认真落实《新闻媒体曝光机关效能问题督查办法》,对媒体曝光效能问题,做到“三个一律”,即曝光的一律查处,查实的一律问责,结果一律公开通报。全年共查处媒体曝光效能问题2起,4人受到效能问责并公开通报。
五、加强服务保障,优化发展环境有实效
(一)开展企业退市进园督查。市退市进园办、市效能办、市目标考核办等,对中粮生化、丰原集团、八一化工、天润化工等4家企业退市进园推进情况进行多次专项督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项目帮办工作机制、规范涉企检查行为,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减轻企业负担。
(二)规范涉企检查。继续落实企业“宁静生产经营日”制度,开展涉企检查备案。相关执法部门年初制定全年涉企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通过事前备案,严格控制涉企检查次数。通过事后回访,严格监督涉企检查行为。涉企检查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对执法检查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市效能办会同市经信委,确定50家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企业,召开2次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企业座谈会。深入各县区调研,召开8次企业和基层单位座谈会,听取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收集企业反映问题30余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20余个。
(四)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市直各单位及二级机构,凡具有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职能的科室,除保密需要不能公开的事项,均印制一次性告知单,明确办理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