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蚌埠销售分公司中石油蚌埠市三星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淮上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2829837
地址:淮上区淮上大道5529号安徽蚌埠工业园306室
项目名称 |
中石油蚌埠市三星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蚌埠市淮上区梅桥乡206国道南侧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蚌埠销售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蚌埠市淮上区梅桥乡206国道南侧,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蚌埠三星加油站项目。利用原有站房、罩棚、辅助用房、配电房等用房,新建一层汽服及卫生间一座,主要进行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4600m2,总建筑面积为762.46m2。本项目建成后共设30m3汽油储油罐3个、30m3柴油储油罐2个,全部为双层罐体,油罐总容积150m3;4台加油机,加油规模为柴油540t/a,汽油6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主要是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废水: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污水。 3、噪声:噪声污染是施工期的主要环境污染,污染集中在土方工程阶段、基础工程阶段、结构工程阶段和装修阶段。 4、固废:施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土建工程垃圾,基本无毒性,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各种生活用品以及饮食垃圾。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无组织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均能得到妥善处理,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满足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接管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泵等)、放空系统及进出站场的车辆噪声,门及调压设备一般位于相对封闭的房间内,在经过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减噪15dB(A)左右,可满足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要求。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站区运营后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废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淮上区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