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机者,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安徽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省农机计财〔2017〕187号)精神和市农机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补贴工作实际,经区农林委、财政局会商同意,在2018年1月31日前,延续2017年补贴政策,继续受理符合2017年补贴政策和2018年1月购机农户补贴申请。申请受理采取“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进行,具体操作办法、补贴要求、补贴标准等按照我区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淮上区农林委 淮上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