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社区,区政府各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处非〔2016〕1号)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蚌埠市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处非〔2016〕1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冯中元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韩 见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蔡元利 (区法院副院长)
王传康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熊玉彬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郑兴方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凌 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广旅游局局长)
周翠丽 (区教体局副局长)
杨永春 (区民政局局长)
徐 杰 (区财政局局长)
李 祥 (区住建委主任)
刘敬阳 (区农林委主任)
姚 勇 (区商务和外事局局长)
金桂荣 (区卫计委主任)
顾一生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晓东 (安徽蚌埠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孙凤鸿 (沫河口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唐爱芹 (蚌埠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业儒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建功 (小蚌埠镇镇长)
于绍山 (吴小街镇镇长)
左 佑 (曹老集镇镇长)
王含峰 (梅桥镇镇长)
周遂意 (沫河口镇镇长)
宋晓燕 (淮滨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子平 (明珠社区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金融办),徐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乃全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区教体局:负责对民办学校排查;
区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排查;
区财政局(金融办):负责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并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排查;
区住建委:负责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建筑行业进行排查;
区农林委:负责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风险排查;
区商务和外事局:负责对电子商务企业、融资租赁企业、典当行、商业预付卡发行企业、加油站进行排查;
区卫计委:负责对各类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和除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重点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各类投资公司等机构进行排查清理;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企业,依据相关部门认定意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配合相关部门,提供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将外地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及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本地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按照职责分工,送交相应部门进行排查;
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风险排查,对涉嫌非法集资刑事犯罪活动进行依法查处和打击;
区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社区):负责村民和居民的入户排查和辖区内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