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社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淮上区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
淮上区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根据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和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注消费维权,努力营造安全、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督促和推动社会有关方面履行社会责任,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打造蚌埠综合实力最强区,助推我市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积极贡献。
二、 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6年我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淮上区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照祥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连伟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顾一生担任,成员由区科协、区农林委、区商务和外事局(招商局)、区卫计委、区行政执法局、蚌埠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消费者协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费者协会,具体负责纪念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元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 活动内容
2016年3月15日上午9:30在义乌商贸城广场举办淮上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宣传咨询活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1.邀请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科协、区农林委、区商务外事局(招商局)、区卫计委、区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蚌埠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消费者协会领导参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府办公室协助)。
2.设立安全保障组。负责现场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设立展板宣传区。每家单位至少制作一块展板,宣传有关法规、维权知识或企业自我宣传等(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委、区卫计委、区消费者协会、区科协)。
4.领导发表纪念3·15维权日讲话(责任单位:区消费者协会)。
5.设立维权投诉台。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消费纠纷投诉(责任单位:区消费者协会)。
6.设立法规咨询台。解答法规咨询,宣传法规知识(责任单位:区农林委、区卫计委、区消费者协会、区科协、区商务和外事局、蚌埠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
7.设立科技宣传台。宣传科技兴农,科学种田和假种子识别知识(责任单位:区农林委)。
8.设立伪劣商品展示台。通过伪劣商品的展示,提高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委、区卫计委、区消费者协会、区科协)。
9.发放宣传材料(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委、区卫计委、区消费者协会、区科协)。
10.请锣鼓队烘托气氛,用氢气球悬挂宣传条幅,布置彩虹门,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区消费者协会)。
11.设立企业宣传区。企业自身形象宣传及商品介绍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协会)。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前期准备,按要求制作展板和宣传材料。
2.3月11日下午4时前,各部门和单位将带队领导和参加人员名单(3-4人)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元文,电话:2803080,邮箱:bbwyw4021920@163.com。
3.各单位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坑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并给予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