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关系到千家万户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促进邮政部门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及全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现就加快全市邮政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全市加快邮政业发展的思路方向
1.明确指导思想。邮政业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邮政法》,以惠民强业为战略目标,以转型升级为核心,深化邮政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满足社会需求,推进向现代邮政业转变;强化基础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推进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发展步伐,做强国有邮政,做大快递企业,增强竞争能力,实现邮政业跨越式发展,努力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为蚌埠早日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重要产业支撑。
2.贯穿一条主线。即牢牢扭住邮政业改革和发展这条主线,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积极推进邮政体制改革,探索创新、勇于实践,抓住发展机遇,巩固经营成果,促进全市邮政业做大做强。
3.完善两个体系。一是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承担、遍布城乡、准确方便、服务均等的普遍服务体系。二是建立市场主导、竞争有序、管理科学、技术先进、服务高效的快递服务体系。
4.达到三个目的。一是加快邮政业发展速度,全面提升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竞争性业务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推动邮政业转型升级,增强邮政行业竞争能力,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做大做强,把邮政业培育成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三是融入地方经济发展格局,加强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相互融合、相互依存,发挥邮政业在服务社会、惠及民生、发展经济、安置就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
二、完善促进邮政业发展的产业政策
5.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邮政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邮政业发展规划与地方各项规划的衔接和政策对接,保障邮政、快递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支持邮政、快递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6.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邮政业列入政府鼓励扶持的服务业发展目录,纳入产业发展重点,将邮政设施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负责督促实施。
7.要高度重视快递园区的建设,在编制蚌埠区域性发展规划时,将其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纳入规划,统筹考虑快递企业投资项目入驻。积极吸引快递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蚌埠,以总部经济推动全市快递服务业及关联产业发展。
8.建立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企业合作发展机制,推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联动发展,提高快递服务对网购的支撑能力,培育产业新的增长点。
三、加大对邮政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9.各级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具体办法,加大政府对邮政普遍服务的扶持力度。积极申请邮政普遍服务及机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
10.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扶持快递企业发展的政策,对快递服务业重点项目和企业引进设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等经营活动,要在现有的政策或专项资金中给予相应支持。对今后进入快递园区的快递企业,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上实行与工业同价。
11.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邮政业,相关部门要做好协作配合,制定、落实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邮政业的办法措施,并将邮政服务中小企业工作纳入经济工作规划,为邮政服务中小企业搭建平台。对非公有制邮政业经营者在办理证照、借贷融资、税收征缴、创业服务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扶持。
12.支持邮政快递业人才建设,推进校企合作,重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奖补,建立快递人才培育基地。
13.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邮政服务“三农”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对符合条件和有关标准的一网多用的“三农”邮政服务店,争取按商务部、财政部的规定享受资金补贴。
四、大力支持邮政服务设施建设
14.建设城市新区、开发区、大型港区、住宅区或者旧城区成片改造,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建设邮政设施和服务用房。
15.在统一商业开发的居民区、办公区、商业区,优先保障邮政服务场地和设施用房,对适宜快递服务发展的开发区、住宅区、商业区,优先考虑快递服务网点的进驻。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新建的服务用房或者邮政设施建设,按基础设施办理有关手续,所需土地符合划拨政策规定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6.规划部门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把完善信报箱等邮政设施作为一项必须审查的内容;新建居住区的建设单位必须将信报箱等邮政设施作为配套设施列入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居住区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及时申报验收;对已建成的老居住区没有信报箱等通邮设施的,各县区和有关部门采取产权人出资及财政补贴等方式筹措资金,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产权单位按标准补装完毕,居住区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邮政通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17.逐步在全市广大农村地区建立村邮站,并将村邮站建设作为公益性设施,纳入“美好乡村”硬件建设范畴,以解决农村邮政投递深度和邮件、报刊妥投问题。要妥善处理邮政网点的拆迁补偿问题,因建设需要拆迁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服务用房或者邮政设施,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合理布局,不降低邮政服务标准的原则,与邮政企业协商签订重建或者另建协议,重建或者另建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五、支持邮政企业开展各类公共服务
18.文化、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协助、支持邮政部门围绕蚌埠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蚌埠地方特色的集邮品,利用邮政这一特殊载体宣传推介蚌埠。
19.工商部门要积极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发展,及时、依法给予办理营业执照。
20.质监部门要积极支持邮政行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增加客户满意度。
21.民政部门在设置地名标志时,加强与邮政部门联系,按国家规定标明邮政编码,方便邮政快递投递服务;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指导邮政快递企业组建行业协会。
22.文明创建部门要积极引导邮政快递企业诚信经营、高效服务,做好文明单位的创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身边好人的评选等工作,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23.各级各部门对邮政部门开办的各类与本单位有关的代办业务(如涉农补贴资金代发、工资代发、养老金代发、水电燃气费代收、汽车火车票代售等)要给予积极支持。
六、加强邮政服务监督和市场监管
24.邮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确保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有效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利益。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强化对邮政业的指导和监管,引导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促进全市邮政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25.邮政快递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员工培训,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机制,认真落实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能力和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邮政、快递服务。
26.加强对寄递企业落实寄递物品安全责任制的监督,切实做好寄递渠道的安全监管工作,督导企业建立严格的收寄验视制度和应急保障制度,促进快递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7.切实加强对邮政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邮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文明办、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及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邮政业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市邮政业市场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协调解决邮政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必要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支持邮政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邮政业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蚌埠市邮政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加快邮政业建设发展的各项工作。
201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