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导游证(IC卡)年审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3号《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令第15号、第21号《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
申报条件 |
(1)已依法取得《导游证IC卡》。 (2)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没有被吊销导游证。 (3)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 (4)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5)通过年度审查考核。 |
申报材料 |
(1)申请人的《导游证IC卡》,《导游证IC卡年审登记表》。 (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近期体检材料原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参加年审培训考核的证明材料。 |
办理程序 |
申报材料→受理和审核→刷卡发证→材料归档 |
法定时限 |
20 |
承诺时限 |
10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 |
0551-2999805 |
安徽省旅游局
办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政务大厦B区16、17、21层
邮编:230002 电话:0551-2999150 旅游咨询:0551-12301 传真:0551-299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