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企业(含省属企业)实行非标准工作时间审批
设定依据
1、《劳动法》第4章第39条
2、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3、原省劳动厅劳护字【1995】第225号文件“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特殊性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即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办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提出实施“非标准工时制”申请;
4、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非标准工时制”实施方案;
5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非标准工时制”实施方案的会议记录、决议;
6、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的格式“非标准工时制审批表”;
7、授权委托书;
8、材料清单;
9、行政许可申请书。
以上材料全部提供一式二份。
办理流程
1、受理;2、材料审核;3、现场审核;4、批准。
收费标准
免费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淮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点
淮上区人社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82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