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单位、各乡镇(含行政村):
《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3】491号,市财行资【2013】191号)已于2014年试行。淮上区定于2015年元月1日开始执行。各单位2015年1月1日后按通知后附件办理政府采购,不得超标购买办公设备家具。支付中心根据文件规定,对超标的不予办理报销(2015年之前已获得采购许可的除外)。通知后,欲采购办公设备仍按以前流程向区财政局申报。
附件:1、《2015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特此通知。
2014.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