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单位:
进入春夏时节,随着气温的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为防范和减少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权益。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发布关于预防春夏季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的警示公告: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由于春夏时节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意识,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饭店,尽量选择煮熟煮透的食物,慎用生菜凉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等。
二、预防肉毒梭菌食物中毒。食用发酵豆类、臭豆腐、西红柿酱、面酱等食品时,应注意加热灭菌;食用罐头食品(如豆豉、豆瓣酱等)、火腿、腌腊食品应进行仔细检查,如罐头顶部膨隆,食品的色、味、香有改变,或食品呈乳酪样酸臭时,应禁止食用。
三、预防亚硝酸盐中毒。冬天腌制的酸菜咸菜中,随着气温的升高,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食用已变黏的酸菜咸菜,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
四、开展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大中小型餐馆(农家乐)、集体用餐单位要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对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工艺流程,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食品经营人员健康体检及个人卫生等内容进行自检自查,适时清理过期食品原料,严防变质食品引发食物中毒,不符合规范要求要全面进行整改,存在较大隐患的要停业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五、禁止食用高风险食品。宾馆、酒店、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等禁止食用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和制售凉拌菜,严防食源性疾患。四季豆和马铃薯在发芽或未成熟时,含有毒物质龙葵素,摄入后易引起中毒。
六、春夏季,建议群众尽量减少婚嫁宴请和群体性聚餐,确实需要承办婚庆宴请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落实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自觉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备案,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制度,科学烹调、合理膳食,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蚌埠市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