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512/202507-00048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07-15 14:48
发布机构: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7-11
来源单位: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高氏眼镜行无医疗器械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案
文  号: 词: 医疗器械

高氏眼镜行无医疗器械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案

发布日期:2025-07-15 14:48信息来源: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淮上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蚌淮市监处罚〔2025〕M6号 高氏眼镜行无医疗器械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案 蚌埠市淮上区高氏眼镜行 92340311MA2QY3AYXF 高田田 无医疗器械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之规定,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拾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淮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蚌埠市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