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保障性住房租金减免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9-12 11:02信息来源:淮上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浏览量:
继续延用蚌政办〔2013〕13号《关于印发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已参照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给予相应补贴,故对剩余部分房租暂不实行租金减免。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