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8 10:50信息来源:淮上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
现将蚌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将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到位,确保防汛排涝工作有力有序,切实提升辖区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淮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