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工投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沫河口(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工投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沫河口(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
蚌埠市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2829050
地址:淮上区淮上大道5229号安徽蚌埠工业园306室
项目名称 |
沫河口(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沫河口工业园区内 |
建设单位 |
蚌埠工投科技发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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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沫河口工业园区内,总投资22000万元,占地面积约42710平方米。 本次为提高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和应急能力,对沫河口污水处理厂现有二期工程(20000t/d处理能力)实施二次改造以及对已建的三期工程(30000t/d处理能力)加设5000t/d的中水回用系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用施工场地封闭式施工、配置滞尘防护网、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抑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须经沉淀池、隔油池等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得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选择渣土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各污水处理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各产臭构筑物进行密闭,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尾气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并按相应规定规范设置排气筒。 (三)项目设备冲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员工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产生的废水均进入经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放。项目三期尾水加设的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浓水返回至改造后的二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放,出水水质须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 排放标准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在污水处理厂污水进口和尾水出口分别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四)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五)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滤膜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带走;产生的污泥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则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若鉴定为危险废物,污泥连同本项目产生的废试剂瓶及检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及时妥善处置和回收利用,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不得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 (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实行分区防渗,进水泵房、有毒有害废水调节池、生化反应及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装置地面、臭氧接触池、中间提升池及反冲洗废水池、BAF池、滤布滤池及消毒池、出水井、中间水池、铁碳微电解、反应沉淀池、溶气气浮装置、事故水罐所在区域、多介质过滤器进水池和组合池等划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域;中水回用装置区和循环水站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严格按照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淮上区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市淮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2024]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