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512/202404-0006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日期: 2024-04-16 12:29:56
发布机构: 淮上区 成文日期: 2024-04-16
来源单位: 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名  称: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套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  号: 词: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套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套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6 12:29信息来源: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套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

蚌埠市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2829050

地址:淮上区淮上大道5229号安徽蚌埠工业园306室

项目名称

蚌埠市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套混凝土搅拌站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蚌埠市淮上区吴小街镇九台村

建设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蚌埠富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664.2平方米,建设两条混凝土生产线,包括1条HZS180型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HZS120型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6.3万立方混凝土。本项目为蚌埠市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配套生产混凝土,所产混凝土不对外销售,待后期蚌埠市延安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完成后,拌合站项目拆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有搅拌粉尘、输送粉尘、筒仓呼吸粉尘、卸载和投料粉尘。整个工艺为封闭式作业,输送过程全密闭。项目搅拌机均在封闭车间内,每条混凝土生产线的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各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河砂、碎石由装载车转运至投料口,再由密闭皮带运输机输送至搅拌机;水泥、粉煤灰等粉料由专用罐车运至厂内,通过气力输送至原料筒仓,粉料由筒仓直接送入搅拌机,输送过程全密闭。筒仓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筒仓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确保外排废气颗粒物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及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规范设置大气排放口。 务必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整个项目场地及道路应全部硬化,任何散装物料不得露天堆放,料场应采取喷淋抑尘等措施。混合搅拌区域主要出入口设置喷淋系统,同时对搅拌楼全封闭,厂区内地面进行定期撒水、清扫,定期由清扫车进行清理,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车辆运输采取防尘布覆盖,厂区进出口需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及监控设备等。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喷淋抑尘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及车辆冲洗废水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三)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强化全过程管理,设置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池底部沉淀的沉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及时妥善处置和回收利用,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固体废物混合产生不良后果。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淮上区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蚌埠市淮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401-340311-04-01-661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