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安加生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示
被处罚单位:蚌埠安加生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淮上大道5028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本德 职务: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189********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4年2月2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你公司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的人员高某某无作业资格证,无法保证安全生产。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蚌埠市淮上区财政局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 ,账号 1282****6426 ,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淮上区人民政府或者蚌埠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应急管理部门(印章)
2024年 3月26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