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2023年版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验
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二、办理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事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2.办结:对业务进行办结;3.制证:制作电子证照;
四、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或有效期内用地批准书
五、办理时限: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地址:永平街与滨河路交叉口凤凰城17号楼一楼淮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八、监督电话:0552-282956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二、办理条件:1、项目属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19号)确定的人员密集场所或特殊建设工程。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或城乡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等。3、针对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消防技术标准的,应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19号)的要求提供材料。
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事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2.办结:对业务进行办结;3.制证:制作电子证照;
四、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或有效期内用地批准书
五、办理时限: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地址:永平街与滨河路交叉口凤凰城17号楼一楼淮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八、监督电话:0552-282956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二、办理条件:1、项目属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19号)确定的人员密集场所或特殊建设工程。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文件等。
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事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2.办结:对业务进行办结;3.制证:制作电子证照;
四、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或有效期内用地批准书
五、办理时限: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地址:永平街与滨河路交叉口凤凰城17号楼一楼淮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八、监督电话:0552-2829561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二、办理条件: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
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事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2.办结:对业务进行办结;3.制证:制作电子证照;
四、申报材料:1.建筑起重机机械租赁合同;2.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办理时限: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地址:永平街与滨河路交叉口凤凰城17号楼一楼淮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八、监督电话:0552-2829561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
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一、办理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二、办理时限: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事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2.办结:对业务进行办结;3.制证:制作电子证照;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地址:永平街与滨河路交叉口凤凰城17号楼一楼淮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六、监督电话:0552-2829561
涉路施工许可
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路政管理规定》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
二、办理条件: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4.征地手续
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事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2.办结:对业务进行办结;3.制证:制作电子证照;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四、申报材料: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审计意见、用地批复、监理单位合同价情况、资格预审报告、质量监督手续、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措施的材料、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施工单位合同价情况、施工单位名单、监理单位名单
五、办理时限: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地址:永平街与滨河路交叉口凤凰城17号楼一楼淮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八、监督电话:0552-2829561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二、办理时限: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事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2.办结:对业务进行办结;3.制证:制作电子证照;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地址:永平街与滨河路交叉口凤凰城17号楼一楼淮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六、监督电话:0552-2829561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一、办理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二、办理时限: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事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2.办结:对业务进行办结;3.制证:制作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