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蚌埠市人才招聘会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二、承办机构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本市辖区企事业用人单位。
四、申请条件
相关证照资质合法有效。
五、申报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电子版(会员单位可免予提供);
2、加盖公章的招聘简章电子版;
3、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电子版(会员单位可免予提供)。
六、服务流程
1.申请:未注册单位在安徽公共招聘网提交规定的材料向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市场招聘科申请注册。
2.受理: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工作人员初审后,即时审核通过。
3.办结:注册成功后(已注册单位直接登录)即可在企业中心现场招聘栏目中预定展位。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咨询方式
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市场招聘科。
电话:0552-3055168
网址:http://www.bb.ahggzp.gov.cn/
监督咨询电话:0552-207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