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关于印发《蚌埠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蚌埠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蚌埠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
前 言
蚌埠市作为淮河生态经济带中心城市和皖北区域中心城市,在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一带一路”、中部崛起等多项国家战略中肩负重要使命。以更优良的水质量、更稳定的水生态、更丰富的水资源、更优美的水景观以及更高效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是实现美丽蚌埠、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重要保障。
“十三五”期间,蚌埠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截至2020年底,蚌埠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5%,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比例100%,是迄今为止蚌埠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的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大幅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具有不同以往的特点与要求。蚌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也提出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有机统一。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安徽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蚌埠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为依据,以全市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努力实现美丽蚌埠建设目标。
本规划为蚌埠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是蚌埠市“十四五”时期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实施相关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
第一章 基本概况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二节 河湖水系
第三节 水生态环境现状
第四节 主要成效
第五节 存在问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规划任务要求
第一节 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第二节 大幅提高河湖水生态产品质量
第三节 巩固深化水污染防治
第四节 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
第五节 大力提升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第六节 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
第七节 促进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
第四章 主要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淮河(蚌埠段)
第二节 怀洪新河
第三节 浍河
第四节 涡河
第五节 茨淮新河
第六节 北淝河上段-四方湖
第七节 北淝河下段
第八节 沱河-沱湖
第九节 芡河
第十节 天河湖
第十一节 天井湖
第十二节 龙子湖
第五章 重点工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拓展资金渠道
第三节 强化监督考核
第四节 深化公众参与
第五节 实施重大项目
附 表
附 图
第一章 基本概况
第一节 区域概况
地理位置。蚌埠市地处淮河中游,古乃采珠之地,誉称“珠城”,是安徽省第一个设市的城市。现辖怀远、五河、固镇三县,龙子湖、蚌山、禹会、淮上四个行政区,国家级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蚌埠经济开发区两个功能区。总面积5952 km2。
社会经济。2020年蚌埠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82.73亿元,占安徽省生产总值总量的5.38%,人均生产总值为6.32万元,三产比为12.2:40.1:47.7。根据蚌埠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市常住人口329.64万人,城镇化率达55.08%。
地貌气候。蚌埠市地貌区划以淮河为界,淮河以北为淮北平原区,地貌上处于淮北平原的南缘,淮河以南为江淮丘陵区。蚌埠市处于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带,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其特点是夏热多雨,冬寒晴燥,秋旱少雨,易发生旱涝灾害,多年平均降水量 873.4 mm。
第二节 河湖水系
水系概况。蚌埠市境内河流、湖泊众多,均为淮河流域,分属淮河干流水系和怀洪新河水系。淮河干流水系境内流域面积约为2120 km2,约占全市面积53%,主要河流主要有淮河及右岸汇入的天河、席家沟、龙子河,左岸汇入的黑河、茨淮新河、芡河、涡河等,主要湖泊有天河湖、张公湖、龙子湖、芡河湖等。怀洪新河水系境内流域面积约为3832 km2,约占全市面积65%,主要河流有怀洪新河及北淝河上段、澥河、包浍河、沱河、石梁河等干支流,主要湖泊有四方湖、澥河洼、香涧湖、沱湖、天井湖等。
控制单元划分。蚌埠市“十四五”共有12个国考断面,以国考断面汇水范围为依据,共划分控制单元12个;另外小柳巷及新城口两个国控断面不考核蚌埠市,但断面相关汇水范围分别涉及五河县和怀远县,因此蚌埠市共计14个控制单元。相关控制单元与国、省控断面关系如表1-1所示。
表1-1 蚌埠市“十四五”国考断面控制单元情况
序号 |
所在水体 |
控制单元 |
控制单元内断面 |
涉及区县 |
涉及乡镇 |
2025年水质目标 |
达标年限 |
断面类型 |
|
国考断面 |
省考断面 |
||||||||
1 |
北淝河 |
北淝河入淮河口汇水范围 |
北淝河入淮河口 |
/ |
淮上区 |
曹老集镇、梅桥镇、沫河口镇 |
IV |
2023年 |
水质改善型 |
怀远县 |
榴城镇 |
||||||||
2 |
茨淮新河 |
上桥闸上汇水范围 |
上桥闸上 |
/ |
怀远县 |
常坟镇、万福镇、白莲坡镇、徐圩乡、兰桥乡 |
III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3 |
怀洪新河 |
五河汇水范围 |
五河 |
怀洪新河取水口、怀洪新河固镇、新开沱河闸 |
怀远县 |
包集镇、魏庄镇、陈集乡、古城镇 |
III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五河县 |
浍南镇 |
||||||||
固镇县 |
王庄镇、新马桥镇、连城镇、刘集镇、石湖乡、杨庙乡 |
||||||||
4 |
淮河 |
沫河口断面汇水范围 |
沫河口 |
龙子湖中 |
龙子湖区 |
东风街道、延安街道、治淮街道、东升街道、解放街道、曹山街道、长淮卫镇、李楼乡 |
III |
2021年 |
水质稳定型 |
蚌山区 |
纬二路街道、天桥街道、青年街道、黄庄街道、宏业村街道、胜利街道、龙湖新村街道、燕山乡、雪华乡 |
||||||||
禹会区 |
朝阳街道、纬四街道、大庆街道、张公山街道、钓鱼台街道、长青乡 |
||||||||
淮上区 |
淮滨街道、明珠街道、小蚌埠镇、吴小街镇 |
||||||||
5 |
淮河 |
蚌埠闸上汇水范围 |
蚌埠闸上 |
新城 |
禹会区 |
马城镇 |
优于III类(含) |
2021年 |
水质稳定型 |
6 |
浍河 |
蚌埠固镇汇水范围 |
蚌埠固镇 |
/ |
固镇县 |
城关镇、任桥镇、湖沟镇、仲兴乡 |
III |
2023年 |
水质改善型 |
7 |
四方湖 |
四方湖闸上汇水范围 |
四方湖闸上 |
/ |
怀远县 |
双桥集镇、褚集镇、淝河乡、龙亢镇 |
IV |
2021年 |
水质改善型 |
8 |
天河 |
天河湖区汇水范围 |
天河湖区 |
/ |
禹会区 |
秦集镇 |
III |
2021年 |
水质改善型 |
9 |
沱湖 |
沱湖湖区汇水范围 |
沱湖湖区 |
/ |
五河县 |
小圩镇、东刘集镇、申集镇、沱湖乡 |
III |
2023年 |
水质改善型 |
固镇县 |
濠城镇 |
||||||||
10 |
涡河 |
怀远三桥汇水范围 |
怀远三桥 |
怀远县三水厂取水口 |
怀远县 |
河溜镇、荆山镇、淝南乡 |
III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11 |
天井湖 |
天井湖湖心汇水范围 |
天井湖湖心 |
/ |
五河县 |
双忠庙镇、武桥镇 |
IV |
2021年 |
水质改善型 |
12 |
沱河 |
关咀汇水范围 |
关咀 |
/ |
宿州灵璧县 |
黄湾镇,韦集镇,娄庄镇 |
III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宿州泗县 |
草沟镇,丁湖镇 |
||||||||
宿州埇桥区 |
大店镇 |
||||||||
13 |
淮河 |
小柳巷汇水范围 |
小柳巷 |
晶源水务取水口 |
五河县 |
城关镇、新集镇、头铺镇、小溪、大新镇、朱顶镇、临北回族乡 |
III |
2021年 |
水质稳定型 |
14 |
淮河 |
新城口汇水范围 |
新城口 |
/ |
怀远县 |
唐集镇 |
III |
2021年 |
水质稳定型 |
注:(1)关咀国考断面为宿州蚌埠共考断面,但关咀汇水范围不涉及蚌埠; (2)小柳巷及新城口国考断面不考核蚌埠,仅汇水范围涉及蚌埠。 |
第三节 水生态环境现状
1. 水环境现状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十三五”期间,全市共设置国控断面4个,省控断面3个。2020年,全市国控断面优良比例达75%,省控断面优良比例达100%。
2020年,淮河干流蚌埠段马城、蚌埠闸上、新铁桥下、沫河口、黄盆窑5个断面及怀洪新河五河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浍河蚌埠固镇断面水质达到IV类,7个国省考断面年度水质全部达到考核目标,但部分断面水质不能逐月稳定达标,特别汛期存在水质下降现象。其中蚌埠闸上断面主要超标因子为溶解氧、五河断面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蚌埠固镇断面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
“十四五”期间,蚌埠市国考断面由4个增加为12个,根据2021年监测数据显示,除沱湖湖区及北淝河入淮河口两个断面水质年均值无法达标外,其他10个国考断面年均值水质均能够达标,但不能逐月稳定达标,汛期水质下降显著,部分断面出现劣V类水质。
表1-2 “十三五”国、省考断面2016~2020年水质情况
序号 |
断面名称 |
属性 |
所在水体 |
水体类型 |
年份 |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1 |
蚌埠闸上 |
国控 |
淮河 |
河流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2 |
沫河口 |
国控 |
淮河 |
河流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3 |
蚌埠固镇 |
国控 |
浍河 |
河流 |
Ⅳ |
Ⅳ |
Ⅳ |
Ⅳ |
Ⅳ |
4 |
五河 |
国控 |
怀洪新河 |
河流 |
Ⅲ |
Ⅲ |
Ⅲ |
Ⅳ |
Ⅲ |
5 |
新铁桥下 |
省控 |
淮河 |
河流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6 |
黄盆窑 |
省控 |
淮河 |
河流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7 |
马城 |
省控 |
淮河 |
河流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表1-3 2021年国考断面水质情况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水体 |
水质类别 |
2025年水质目标 |
达标年限 |
断面分类 |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年均值 |
||||||
1 |
五河 |
怀洪新河 |
Ⅲ |
Ⅲ |
Ⅳ |
Ⅳ |
Ⅲ |
Ⅲ |
Ⅳ |
Ⅳ |
Ⅲ |
Ⅳ |
Ⅲ |
Ⅲ |
Ⅲ |
Ⅲ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2 |
怀远三桥 |
涡河 |
Ⅳ |
Ⅱ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Ⅳ |
Ⅳ |
Ⅲ |
Ⅲ |
Ⅱ |
Ⅲ |
Ⅲ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3 |
沫河口 |
淮河 |
Ⅱ |
Ⅱ |
Ⅱ |
Ⅱ |
Ⅲ |
Ⅲ |
Ⅳ |
Ⅳ |
Ⅳ |
Ⅲ |
Ⅱ |
Ⅱ |
Ⅲ |
Ⅲ |
2021年 |
水质稳定型 |
4 |
蚌埠固镇 |
浍河 |
Ⅲ |
Ⅳ |
Ⅲ |
Ⅳ |
Ⅳ |
Ⅳ |
Ⅴ |
Ⅳ |
Ⅳ |
Ⅳ |
Ⅳ |
Ⅲ |
Ⅲ |
III |
2023年 |
水质改善型 |
5 |
天河湖区 |
天河湖 |
Ⅲ |
Ⅲ |
Ⅲ |
Ⅲ |
Ⅲ |
Ⅳ |
Ⅳ |
劣Ⅴ |
Ⅲ |
Ⅳ |
Ⅳ |
Ⅳ |
Ⅲ |
III |
2021年 |
水质改善型 |
6 |
天井湖湖心 |
天井湖 |
Ⅳ |
Ⅳ |
Ⅳ |
Ⅳ |
Ⅳ |
Ⅴ |
Ⅳ |
Ⅴ |
Ⅳ |
Ⅴ |
Ⅳ |
Ⅳ |
Ⅳ |
IV |
2021年 |
水质改善型 |
7 |
四方湖闸上 |
四方湖 |
Ⅲ |
Ⅲ |
Ⅲ |
Ⅲ |
Ⅳ |
Ⅳ |
Ⅴ |
Ⅴ |
Ⅴ |
Ⅳ |
Ⅳ |
Ⅳ |
Ⅳ |
IV |
2021年 |
水质改善型 |
8 |
关咀 |
沱河 |
Ⅲ |
Ⅲ |
Ⅲ |
Ⅲ |
Ⅳ |
Ⅳ |
Ⅳ |
Ⅳ |
Ⅱ |
Ⅲ |
Ⅱ |
Ⅳ |
Ⅲ |
Ⅲ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9 |
上桥闸上 |
茨淮新河 |
Ⅲ |
Ⅲ |
Ⅲ |
Ⅱ |
Ⅲ |
Ⅲ |
Ⅲ |
Ⅳ |
Ⅳ |
Ⅳ |
Ⅲ |
Ⅲ |
Ⅲ |
Ⅲ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10 |
沱湖湖区 |
沱湖 |
Ⅲ |
Ⅳ |
Ⅲ |
Ⅲ |
Ⅴ |
Ⅴ |
Ⅴ |
Ⅴ |
Ⅴ |
Ⅴ |
Ⅳ |
Ⅳ |
Ⅳ |
III |
2023年 |
水质改善型 |
11 |
蚌埠闸上 |
淮河 |
Ⅱ |
Ⅱ |
Ⅱ |
Ⅱ |
Ⅲ |
Ⅲ |
Ⅲ |
Ⅳ |
Ⅳ |
Ⅲ |
Ⅲ |
Ⅲ |
Ⅲ |
优于III类(含) |
2021年 |
水质稳定型 |
12 |
北淝河入淮河口 |
北淝河 |
Ⅴ |
劣Ⅴ |
Ⅳ |
劣Ⅴ |
劣Ⅴ |
Ⅴ |
Ⅳ |
Ⅴ |
劣Ⅴ |
Ⅳ |
Ⅴ |
Ⅴ |
Ⅴ |
IV |
2023年 |
水质改善型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状况。“十三五”期间,蚌埠市共设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处,备用水源地1处,总服务人口176万人,供水量35万吨/日。2020年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表1-4 “十三五”期间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区县 |
所在水体 |
饮用水水源地名称 |
类型 |
级别 |
1 |
市区 |
淮河 |
蚌埠闸上 |
河流 |
市级 |
2 |
市区 |
天河 |
天河 |
河流 |
市级(备用) |
3 |
怀远县 |
淮河 |
怀远县新城区水厂 |
河流 |
县级 |
4 |
怀远县 |
芡河湖 |
怀远县城西水厂 |
湖泊 |
县级 |
5 |
五河县 |
怀洪新河 |
五河县一水厂 |
河流 |
县级 |
6 |
五河县 |
淮河 |
五河县城南地表水厂 |
河流 |
县级 |
7 |
固镇县 |
怀洪新河 |
固镇县城市自来水厂 |
河流 |
县级 |
8 |
固镇县 |
怀洪新河 |
固镇县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 |
河流 |
县级 |
重点水功能区状况。蚌埠市列入省级考核的水功能区有19个,其中王蚌区间北岸3个、王蚌区间南岸2个、蚌洪区间北岸11个、蚌洪区间南岸3个。2020年,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68%。
污染物减排情况。经初步核算,2020年,全市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9487.77吨、3998吨,较2015年分别下降8.8%及16.5%,超额完成“十三五”水污染物减排目标。
2. 水资源现状
水资源分区情况。根据全国及安徽省水资源统一分区,蚌埠市在水资源一级分区中属淮河区,二级分区中属淮河中游区,三级分区中属王蚌区间北岸、王蚌区间南岸、蚌洪区间北岸和蚌洪区间南岸。蚌埠市水资源三级分区中王蚌区间北岸面积1082 km2,王蚌区间南岸面积279 km2,蚌洪区间北岸面积4063 km2,蚌洪区间南岸面积528 km2。
水资源量分布情况。“十三五”期间,全市水资源总量呈现波动态势,与区域降雨量变化趋势较为一致。2020年全市降水量948.9 mm,水资源总量21.00亿m3,入境水量399.10亿m3,出境水量406.70亿m3。全市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年末总蓄水量为9.4609亿m3。
水资源利用情况。2020年全市供水总量13.89亿m3,其中地表水供水量11.13亿m3,地下水供水量2.65亿m3。“十三五”期间,我市主要用水指标总体呈下降趋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总体平稳,略有上升。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13.89亿m3,其中农业用水量9.51亿m3,工业用水量1.90亿m3,居民生活用水量1.95亿m3(含城镇公用),生态环境用水量0.53亿m3。
2020年全市人均综合用水量414.2 m3,万元GDP用水量66.7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8.1 m3,较2015年分别下降7.8%、43.5%、40.3%。
表1-5 “十三五”期间年蚌埠市用水效率指标表
年份 |
人均综合用水量(m3) |
万元GDP用水量(m3)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 |
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m3)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L/d) |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L/d) |
2016年 |
455.1 |
109.4 |
43.8 |
351.1 |
/ |
/ |
/ |
2017年 |
433.9 |
94.5 |
40 |
288.2 |
/ |
126.1 |
90.5 |
2018年 |
406.9 |
80.5 |
33.9 |
301.9 |
0.567 |
127.0 |
88.7 |
2019年 |
417.1 |
69.2 |
31.1 |
260.1 |
0.571 |
125.8 |
97.2 |
2020年 |
414.2 |
66.7 |
28.1 |
232.9 |
0.580 |
129.3 |
99.1 |
3. 水生态现状
湖泊富营养化情况。“十三五”期间,蚌埠市主要湖泊均未发生蓝藻水华现象,芡河湖、沱湖、天河湖处于轻度富营养化水平。根据水生态监测数据显示,以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为评价依据,沱湖浮游植物处于“优秀”状态、浮游动物处于“良好”状态、底栖动物处于“较差”状态;芡河湖浮游植物处于“良好”状态、浮游动物处于“中等”状态、底栖动物处于“较差”状态。
湿地分布情况。蚌埠市湿地资源丰富,湿地总面积为60790.05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0.21%,占安徽省湿地总面积的 5.84%。湿地类型主要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四种,面积分别为 29350.07公顷、13179.41公顷、5041.46公顷、13219.11公顷,各自占总面积的 48.3%、21.7%、8.3%、21.7%。其中,河流湿地主要包括淮河流经市区段、北淝河、八里河、蚌埠闸、席家沟等;湖泊湿地主要包括天河、龙子湖、三汊河、沱湖、钓鱼台湖、张公湖等。截至2020年底,全市现有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为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自然公园 3 处(包含拟新建 2 处);省级重要湿地2处,分别为五河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及蚌埠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
表1-6 蚌埠市湿地统计表(单位:公顷)
区县 |
河流湿地 |
湖泊湿地 |
沼泽湿地 |
人工湿地 |
合计 |
蚌埠市 |
29350.07 |
13179.41 |
5041.46 |
13219.11 |
60790.05 |
蚌山区 |
0 |
297.07 |
0 |
25.68 |
322.75 |
淮上区 |
1822.62 |
34.21 |
484.54 |
698.3 |
3039.67 |
龙子湖区 |
216.05 |
593.85 |
0 |
31.62 |
841.52 |
禹会区 |
219.82 |
1662.95 |
598.37 |
56.33 |
2537.47 |
固镇县 |
4373.93 |
391.93 |
1143.36 |
3157.3 |
9066.52 |
怀远县 |
13643.9 |
1940.81 |
855.95 |
6648.02 |
23088.68 |
五河县 |
9073.75 |
8258.59 |
1959.24 |
2601.86 |
21893.44 |
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全市湖泊河流有记录鱼类约80种,能够形成自然种群的主要为鲤、鲫、鳊、鲂、鳜、银鱼、乌鳢、黄颡鱼、泥鳅、黄鳝等定居性鱼类。青、草、鲢、鳙及洄游性鱼类不具备自然产卵繁殖条件,天然种群已基本消失。淮河蚌埠段及主要湖泊现有浮游植物76 种,分属绿藻、硅藻、蓝藻、隐藻、甲藻、裸藻、金藻和黄藻8 门46 属,平均生物量为3.86 mg/L;浮游动物35 种,分属原生动物、轮虫类、枝角类、桡足类共4门24属,平均生物量为1.93 mg/L;底栖动物共检测到环节动物和软体动物2门9属9种;水生植物27种,隶属于20科23属。
第四节 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蚌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先后制定出台《蚌埠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淮河流域蚌埠段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水环境保护制度与政策,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是迄今为止蚌埠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的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大幅提升。
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0年,淮河蚌埠闸上、淮河沫河口、怀洪新河五河、浍河固镇共4个纳入国家考核的断面水质均值均达到考核要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5%,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在III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污染物排放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比例100%。
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充分发挥“双基”(硅基、生物基)材料产业优势,其中生物基产业获省“量身定做”政策支持,丰原集团年产 5 万吨聚乳酸项目产品成功下线, 中国第一条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全产业链聚乳酸生产线 实现量产,有力推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强力推进重点化工企业退市进园及老工业搬迁改造,西部化工企业搬迁关停工作基本完成,关闭取缔“散乱污”企业597家、整顿规范204家、关闭取缔“十小”企业11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13.89亿m3,万元GDP用水量指标较2015年下降4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40.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75,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有力。持续推进饮用水源专项行动,印发实施《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全市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全部完成,划定48个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市区及三县已全部完成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建设。
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以及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3万吨/日。印发了《蚌埠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全面排查检测城市雨污水管网和住宅小区雨污水排口,完成全市271条道路670 km的污水及雨污合流管网普查检测及城区654个生活小区地下排水管网984处排口的排查工作,新建、改造污水管网253 km,2020年城市污水收集率达64.99%。
工业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提升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能力,6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已全部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含依托)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三个全覆盖”,完成131家企业监控设备安装并联网运行。印发了《蚌埠市开展化工行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化工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效解决了沫河口工业园区内突出的环境问题。
农业农村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推动各县区制(修)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16年以来完成50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在淮上区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持续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实现负增长目标。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81%,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1%。
河湖水环境整治任务高效完成。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提前主动完成入沱湖排污口排查和监测工作。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2020年蚌埠市河(湖)长制工作在安徽省年度目标考核中位居全省第一,获省政府激励支持。积极开展“靓淮河”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沱湖、龙子湖、天河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怀洪新河水体达标规划,开展新淝河、张家沟、沱河等中小河流及天河下游治理等工程,完成迎河、八里沟、四十米大沟三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内河水质明显改善。
联防联控治理体系逐渐完善。探索建立淮河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先后与宿州市、亳州市、淮南市、滁州市签订《跨市界河流水污染纠纷协调防控与处理协议》,在省内率先建立起跨行政区域的联防联控体系,建立跨界联合河(湖)长制,与皖北三市签订沱湖和洪泽湖流域跨界水体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议,深化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同时加强县际协作,固镇县与灵璧县、五河县与泗县、怀远县与蒙城县均已签订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怀远县涡河“三地共建”幸福河湖案例,淮委向淮河流域五省推广。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省率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联合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等省直驻蚌水管单位制定河湖管护联动机制,推行“第三方”随机暗访机制。加强地表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新增水质自动监测站11座。完成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纳入发证管理企业397家,登记管理企业4085家,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第五节 存在问题
国控断面水质稳控提升压力大。蚌埠市“十四五”国省控地表水断面存在部分水质断面不能稳定达标的情况,重要河湖水功能区达标情况也依然不容乐观,部分湖泊总磷超标问题十分突出,存在较大的水质稳控提升压力。“十四五”期间考核蚌埠市的国控断面数量增加至12个,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与改善面临较大压力。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难度大。“十三五”以来,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但是传统产业如轻工食品、精细化工、纺织服装、建材等传统产业整体素质不高、绿色集约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较低,排污强度大,结构性污染在短期内还难以发生大的改变。化工、酿造、印染、玻璃等产业占比较大,占据较多的水环境容量,造成部分水体水环境容量接近临界,转型升级缓慢与现有支柱产业高排放产生矛盾。
环境基础设施仍存“短板”。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配套没有跟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老城区、老旧小区地下污水管网不配套,雨水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雨污前端分流后端合流,雨污管网破损、漏接、错接和混接问题较为突出。根据城区范围内污水及雨污合流管网检测结果,271条道路总长695.38 km管网中存在缺陷31133处,雨污混接点563个,查明穿越管线705处,检查截流设施4处。
农村面源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农村面源污染占全市排污总量的43%,面源污染尚在起步阶段,农药化肥减量仍有空间,水产养殖农田退水污染亟待治理,池塘生态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等健康模式急需加大推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难度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尚未全面覆盖,早期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设施老化、管网漏损、利用率不高及运维无法保障等的问题。
河湖水生态功能有待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环境累积性问题较多,部分河湖连通性差,湿地萎缩,水体自净能力不强,“四乱”问题仍然存在,河湖水生态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张家湖等退网环湖不彻底、沱湖、天井湖等水生态环境污染风险等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河湖底栖动物多样性多处于“较差”状态。同时农村河道、塘坝大多淤塞萎缩,水生态环境质量不高,与群众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愿景仍有差距。
生态流量保障能力不足。蚌埠市区地形山、平、圩兼有,受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以及流域地形条件影响,区内水系相对独立、沟通不畅,北淝河、沱河等多条河流都由闸站控制,部分河道水体流动仅靠闸站,河湖水系连通性差,生态流量保障能力显著不足。同时境内河流大多属于过境河流,本地水资源可利用量低。此外区内水资源尚需优化配置,北部地区地表水资源短缺形势较严峻。
区域联防联控机制需刚性约束。蚌埠境内有淮河、沱河-沱湖、天井湖、天河湖等跨境河流湖泊,汛期水质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上下游、左右岸之间联保共治难度大。目前虽然先后与上下游地市签订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但真联真防不够,联与防有时脱节,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地方政府之间的跨区域合作“堵点”较多,上下游容易陷入片面追求“辖区利益”、忽视“整体利益”的怪圈,跨界河湖共同治理成效尚不显著。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等发展机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美丽蚌埠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的水生态产品,持续满足人民群众亲水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河湖为统领,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互动协作,系统解决水问题,推进河湖系统治理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客观分析蚌埠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精准识别淮河流域蚌埠区域亟待解决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科学系统设计针对性的任务措施。
——多元共治,落地可行。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强化 “一岗双责”,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实施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恢复实现突破,河湖生态流量得到基本保障,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淮河干流和怀洪新河两大水系为主线,以14个控制单元为抓手,以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统筹推进为思路,基本形成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美丽蚌埠”建设取得实质进展。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质优良水体稳中有增,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75%,省考断面稳定达标,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及城市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保持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
——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持续打好淮河(蚌埠段)保护修复攻坚战,有效控制芡河湖、沱湖等重点湖泊的营养状态。推进淮河、怀洪新河、沱湖等重要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推动钓鱼台湖湖滨湿地、张家湖湖滨湿地等人工湿地建设。
——生态用水得到基本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浍河、淮河干流、涡河等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区域循环水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表3-1 “十四五”蚌埠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常规指标目标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现状 |
2025年目标 |
指标类型 |
水环境 |
1 |
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 |
41.7 |
75 |
约束性 |
2 |
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
3 |
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4 |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水资源 |
5 |
达到生态流量要求的河湖数量(个) |
/ |
2 |
预期性 |
水生态 |
6 |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 |
/ |
持续改善 |
预期性 |
7 |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
/ |
≥30 |
预期性 |
|
8 |
人工湿地建设面积(亩) |
/ |
≥1000 |
预期性 |
|
注:序号1,“十四五”期间蚌埠市地表水国考断面由4个增加至12个,此处2020年现状值为12个国考断面的水质优良比例。 |
表3-2 “十四五”蚌埠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亲民指标目标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现状 |
2025年目标 |
指标类型 |
水环境 |
1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
0 |
全面消除 |
约束性 |
2 |
农村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
/ |
全面消除 |
约束性 |
|
3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30 |
预期性 |
|
水资源 |
4 |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
8 |
≥25 |
预期性 |
水生态 |
5 |
湿地保护率(%) |
50.13 |
53 |
预期性 |
6 |
省级美丽河湖建设(个) |
/ |
3 |
预期性 |
第三章 规划任务要求
第一节 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1. 完善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强化国土空间管控。按照“东西拓展、拥河环湖、南岸提质、北岸扩容”的发展思路,科学编制《蚌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强化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功能区三类空间格局,树立“三生”协调发展理念。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产业布局的约束,引导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提高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等行业集聚水平。持续推进重点化工企业退市进园和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加快推进老虎山油库、八一化工、天润化工、富博化工等企业搬迁。
落实控制单元污染管控。以12个国考断面所在河湖汇水范围为控制单元,基于不同控制单元污染特征,因地制宜制定水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强化控制单元分区管控,协同推动解决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损、水质不达标等突出问题。
2.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完善生态环境准入约束机制。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蚌埠市“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落地应用,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管理。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铸造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不再进行受理审批;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两高”项目一律不批;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两高”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加强存量“两高”项目节能监察和环保执法监管力度。
加强重点涉水行业治理。巩固化工、金属冶炼、电镀等行业多轮整治成果,持续开展涉水“散乱污”清理整治,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加大落后低端产能减量化,依法依规推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关停退出,推动“电镀绿岛”等项目建设。
3. 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积极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全力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开展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推动皖北“四化同步”振兴发展。
推进产业绿色循环发展。推动石化、化工、印染、电镀、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开展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建设一批绿色生态示范产业园,实施一批绿色生态示范重大工程,蚌埠高新区、固镇经开区等积极创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完成循环化改造,积极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
加快农业绿色转型发展。充分发挥皖北粮食主产区综合优势,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行动计划。推动现代化循环农业体系建设,加强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种、养、加、游深度融合的工农复合型循环发展模式,争创国家级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第二节 大幅提高河湖水生态产品质量
1.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稳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全面达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制定水源地保护方案,建立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对县级以上水源地每年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实施淮河蚌埠闸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等重点工程建设,保障淮水北调输水廊道(蚌埠段)水质安全。强化备用水源供水保障,推进城市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多水源多水厂互通互济,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2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持续提高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能力,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定期开展手工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手工监测,每两年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逐步推进“千吨万人” 水源地自动监测能力和监控能力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强化生态环境、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督促各类问题及时整治。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
2. 强化黑臭水体治理
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巩固迎河、八里沟、四十米大沟等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健全日常维护管养机制。实施城市黑臭水体动态化排查清零行动,建立健全已完成治理水体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实现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到2024年,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思路,制定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工作计划,完善农村黑臭水体台账,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率先开展已上报国家和安徽省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严肃查处非法围垦河道及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废弃物行为。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可复制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到2025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 推动美丽河湖建设
研究制定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积极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健康评估和省级美丽河湖建设。以河湖为统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顺应公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针对性实施水系连通、水环境治理、生态缓冲带建设、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维护自然岸线生态功能,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品质。到2025年,建成3条省级美丽河湖。
专栏一 水生态产品质量提升重点工程 |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怀远一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荆涂淮河大桥事故导流槽及应急池建设、淮河蚌埠闸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2.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160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其中龙子湖区4条、蚌山区2条、禹会区10条、淮上区20条、怀远县69条、五河县40条、固镇县15条。 |
第三节 巩固深化水污染防治
1. 巩固工业污染源治理成效
规范工业企业排水行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强化对涉水排放工业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深化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实施精细化工、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工业企业环境执法监管,规范设置工业企业雨水排放口,严厉打击利用雨排口违法排污等行为。
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全收集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开展园区污水管网“暗改明”工程,推进重点排污企业“一企一管”,逐步推进园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沫河口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怀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四期、五期等工程建设,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14万吨/日。建立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的企业清单,开展纳管安全评估与退出整改,原则上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再新增接收工业企业废水。推动日排水量500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加强企业雨水排口智能化管控,建设园区监测体系,建成“智慧园区”。
加大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开展全市工业园区涉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行动,组织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查明问题原因并开展整治,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做到“污水零直排”。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对化工、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2. 深入推进城镇污水治理
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各县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补足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稳步推进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怀远涡北污水处理厂三期、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5万吨/日。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实施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扩建工程、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新增污水主次干管约78 km,建成区基本消除污管网空白区。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治理,推动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推行“厂-网-河”一体化治理模式。推动建成区源头雨污分流改造,以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情况,排查城区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渗漏问题,开展八里沟、迎河等汇水区域107 km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病害点修复工作,全面完成城区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稳步推进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
3. 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29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推动农村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优先治理淮河、怀洪新河、北淝河、三汊河、龙子湖、四方湖、沱湖等河湖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
加强种植业污染治理。开展规模化种植业污染防治试点,建设氮、磷高效生态拦截净化设施,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利用现代环保产业园等秸秆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力争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稳中有降,全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不低于85%,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7%。
强化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实施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治提升行动及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模式。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整治工作,示范推广池塘尾水处理循环利用技术等典型治理技术模式,开展尾水处理试点基地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85%。
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制定实施蚌埠市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探索农村污染治理“整镇(乡)推进”模式。因地制宜深化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继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深入开展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鼓励整县整乡镇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建设2000个左右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和357个美丽乡村中心村。鼓励以乡镇为单位,积极创建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
专栏二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
1.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实施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怀远涡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北淝河流域水质提升试点工程EPC项目、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蚌埠市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及固镇雨污水管网排查检测修复工程。 2. 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实施沫河口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怀远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固镇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四期)及尾水生态净化工程、固镇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 3.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申报。 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淮上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怀远县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工程、固镇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及高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4.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及分类整治。制定实施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方案,深入开展淮河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及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规范入河排污口编码和标志牌设立。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
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与监管。严格按照受纳水体功能及水环境容量,依法规范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实施入河排污口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污水溢流直排等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各类排污口开展定期监测。逐步将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口、其他排口纳入日常管理。
5. 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监管
提升船舶污水防治能力。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快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污染、高能耗、老旧落后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推广使用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规范船舶拆解行为,禁止冲滩拆解。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 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衔接和协作,优化港口码头环保基础设施和船舶污染物防治设施,所有运输船舶按规定配置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加强船舶修造企业污水收集、处置等环保设施建设。
加强船舶水污染监管。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处置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转运处置等违法行为,依法禁止船舶在锚地、停泊区、修造厂等实施临时洗舱行为。强化大数据在船舶污染防治中的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单证电子化。
第四节 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
1. 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严格重要水源涵养区用途管制。严格按照省级生态管控区要求,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依法依规加强国家重要水源涵养区管理。严格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确保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有序推进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退圩还湖、退耕还林还草、低质低效林改造、废弃矿山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涵水功能。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督管理。
2. 持续推进湿地及河湖长效保护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科学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落实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加强全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三汊河国家湿地、怀远滨淮省级湿地、沱湖省级湿地保护和修复,建设四方湖湿地保护区,提升河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强化面积小破碎化的湿地保护,重建或者修复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推进重要入河(湖)口人工湿地的建设及大型污染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下游人工湿地建设,敏感水域人工湿地出水水质原则上应达到受纳水体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到2025年,全市湿地保护率达53%。
推进湖泊生态系统修复。加强沱湖、四方湖、天井湖、天河湖、龙子湖、芡河湖等重点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防范水生态系统退化,持续改善湖泊富营养化水平,严防蓝藻水华大面积暴发,做好藻类应急处置。持续推进退耕还湖、退渔环湖,开展不合理占用湖滨湿地、湖岸线清理、水系连通及水生植被恢复等综合整治,提升湖泊生态系统稳定性。到2025年底,达到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控制目标。
提升内河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开展城市内河综合治理,深化落实河道水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水环境存在恶化趋势、生态脆弱的水体,以国控断面汇水范围为控制单元,开展淮河蚌埠段、北淝河、涡河、怀洪新河等重点河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活动,持续巩固岸线清理整治成效,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施护坡生态化改造,增强河流自净能力。到2025年底,建设一批“五好河道”、“生态河道”,积极争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道。
3. 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保护
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因地制宜在淮河干流、怀洪新河、沱湖等重点河湖周边划定河湖生态缓冲带,减轻人类生产活动和自然过程对河湖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鼓励对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地、“三场一通道(产卵场、育肥场、越冬场,洄游通道)”、野生动物保护栖息地等重要河流干流、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逐步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
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与监管。强化河湖生态缓冲带监管,引导与生态保护无关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逐步退出,涉及敏感水体及富营养化湖库的优先实施。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对划定生态缓冲带的河湖,在不影响河湖行洪、排涝、蓄水、供水等的前提下,对河湖缓冲带进行生态修复,维护生态缓冲带拦截污染、净化水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等功能。2025年底,至少完成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30 km。
4. 加大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开展重点河湖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对淮河干流和重点湖泊等水域开展水生态调查与评估,掌握鱼类、底栖生物、浮游生物、着生生物和水生植物状况,科学评价水生生物完整性,初步形成河湖水生态调查与监测网络,建立河湖水生态调查及评估长效动态机制。
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加大珍稀、濒危、特有物种“三场一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对栖息地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点物种开展迁地保护。加大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淮河荆涂峡鲤和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怀远县芡河湖大银鱼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淮河蚌埠段四大家鱼长春鳊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工程淮河蚌埠闸鱼道建设,构建鱼类洄游通道。合理实施“四大家鱼”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禁放流外来物种。
专栏三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 |
1. 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续建龙子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实施主城区淮河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主城区段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天河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三八河水环境整治工程、怀远县白莲坡镇鳗鲤池排涝沟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五河县怀洪新河环境治理项目、五河县沱湖生态修复与治理研究示范项目(一期)、沱湖新开沱河闸西侧区域生态恢复工程、沱湖湖滨缓冲带(西坝口段)保护修复工程、沱湖生态清淤工程、浍河及支河支沟清淤疏浚工程。 2. 人工湿地建设:金山湖湿地建设工程、钓鱼台湖湖滨湿地建设工程、张家湖湖滨湿地建设工程、马拉沟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及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湿地建设工程。 |
第五节 大力提升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1. 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要求,健全以总量和效率控制为核心的水资源利用管理机制,优先保障生活用水,适度压减生产用水,增加生态用水。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巩固提升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高耗水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完善节水评价机制,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农业、工业等各领域、各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到2025年,市直机关及85%以上的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创建省级节水型高校5所,新增建成教育节水型社会实践基地4个。创建17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建设省级节水园区5家。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争取创建节水型灌区4片。
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以高耗水工业技术改造、工业绿色发展、清洁生产为重点,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蚌埠市杨台子再生水厂、城南再生水厂、固镇经开区再生水厂等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加强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推进再生水优先利用于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用水等。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第三方机构提供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到2025年,城市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 25%以上。
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补偿的水价形成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合理制定农业水价,逐步实现水价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落实执行《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和《蚌埠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DB3403/T10-2021),完善城镇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探索再生水按照优质优价原则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 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
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将保障生态流量(水位)目标作为硬约束,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改善部分河道闸坝“有水无流量”现象。续建蚌埠市淮上区水系连通补水蓄水工程,建立北淝河、八里沟、迎河等生态补水机制,通过水系连通对重要水体和敏感水体实施生态补水扩容。推进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明确各行政区水量分配份额和其他重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和流量或水位的控制指标,作为各县(区)地表水开发利用的控制红线。
有效保障生态流量。积极开展重点流域生态流量(水位)基础研究工作,梳理河流生态用水底线,有序提出生态流量管理重点河湖名录。统筹生态流量(水位)底线及闸坝、水库调度管理等相关要求,制定生态流量底线保障方案,初步建立生态流量监测、评价与保障机制。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淮河干流、浍河等主要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
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加快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提高重要水文断面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覆盖率。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控平台。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生态流量、水生态监测数据共享。加强河湖库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管理。
专栏四 水资源保障重点工程 |
1.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实施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一期)及蚌埠市再生水回用工程。 2. 河湖水系连通:实施淮上区水系连通补水蓄水工程及蚌埠市淮河生态经济带水系连通示范工程等。 |
第六节 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
1. 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环境风险预防设施建设。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以化工、涉重金属等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企业生产设施,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以及事故水输送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以有色金属、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码头为重点,强化沫河口等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综合毒性试点监测,加强园区内工业废水的分类分质处理和监控,提升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水平。
强化水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强化区域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严控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污染物的项目准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监管。切实做好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针对雨污分流系统、渗滤液收集设施等,摸清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以化工、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电镀、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开展河湖底泥、滩涂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风险调查与评估,建立累积性风险基础数据库。加强通航河段港口、码头、船舶运输以及“一废一品一库”的风险调查。依法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体系。
加强跨界水体污染风险防范力度。在易发生跨界纠纷的重大环境风险区域,建立环境风险监控点,实现视频监控、水质分析和自动报警功能。建立沱湖、天井湖、沱河等重点跨界河湖的水质监测与风险防控体系,开展跨境水体水质监测及污染溯源分析,深化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2. 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构建市、县、园区三级环境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强跨界水体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完善应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跨部门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对涉及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水体,汇总整理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等,编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完善环境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以化工、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推动区域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统筹共享。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力量共建模式。完善应急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第七节 促进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
1. 完善治水机制体制建设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落实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制度,落实沱湖、北淝河(下段)等重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保护者受偿”的原则,持续完善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深化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以“新安江模式”为样板,探索建立贯穿上下游、干支流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加强与宿州、亳州、淮南、滁州跨市界河流的水污染联防联控,推进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清单数据库,开展生态资源价值核算技术方法研究,探索建立符合蚌埠实际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核算框架、规范、指标和标准体系。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构建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配额交易体系。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深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动生态产业化,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
强化排污许可管理机制。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加快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实现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强化证后监管,依法妥善衔接排污许可、总量、监测、执法、环统、环境保护税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关系,实现“一证式”管理和部门信息共享,确保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加强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
2.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完善监测监控网络体系。建立以省市统筹规划、县(区)政府抓落实的三级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水质监测与评价体系,实现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健全污染源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固定源、入河排污口、移动源、农业面源的全方位污染源监测格局,加快推进污染源监测监控一体化。加强沱湖等重点湖泊预警监测体系建设。
提升智慧环保信息化水平。实施蚌埠市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构建多部门共享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加大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应用,建立健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监测设施,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督及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环境管理智慧化水平。
3. 加强环境监督执法
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严格落实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规章及标准规范,积极参与区域执法协作。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参与推动长三角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一体化依法行使执法职能。探索自动监测数据应用执法监管,实施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线上+线下”等制度,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强化无人机、走航车、卫星遥感等技术监控手段的应用。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鼓励环境守法,提高执法效能。
第四章 主要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淮河(蚌埠段)
淮河在怀远县常坟镇入蚌埠市境,纳茨淮新河、芡河、天河等支流来水后,汇涡河之水,向东经蚌埠市区、五河县,过浮山后在五河县东卡子出市境,流经蚌埠市长度147 km。
淮河(蚌埠段)共设有2个国考断面(蚌埠闸上、沫河口),2个省控考核断面(新城、晶源水务取水口),其中蚌埠闸上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优于III类(含),其他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淮河干流蚌埠段整体水质良好,基本能够稳定达到Ⅲ类,“十四五”期间应以防范水质污染、推动水生态修复及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为重点,通过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等措施,持续打好淮河(蚌埠段)保护修复攻坚战。
(1)加强市区蚌埠闸上、五河县城南地表水厂及怀远县新城区水厂等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2)提高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实施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沫河口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5万吨/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实施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改造)管网长度约300 km。(3)开展淮河干流蚌埠段沿线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整治。(4)提升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实施蚌埠市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规模为16万吨/日。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淮河干流生态流量。(5)深入实施蚌埠市主城区淮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淮河岸线生态修复。有序开展禁渔退捕工作,大力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开展淮河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6)开展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建设,新增人工湿地16.35亩。科学划定淮河干流蚌埠段生态缓冲带,修复生态缓冲带8 km。(7)推进淮河干流沿岸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第二节 怀洪新河
怀洪新河干流蚌埠段上起怀远县何巷闸,下讫皖苏省界,自西向东流经怀远、淮上、固镇、五河等区县,具有防洪、排涝、灌溉、航运、城乡供水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综合功能。控制单元涉及三县11个乡镇(怀远县:包集镇、魏庄镇、陈集乡、古城镇;五河县:浍南镇;固镇县:王庄镇、新马桥镇、连城镇、刘集镇、石湖乡、杨庙乡)。
怀洪新河共设有1个国考断面五河,2个省考断面(怀洪新河取水口、怀洪新河固镇),水质考核目标均为III类。其中五河断面存在汛期水质超标现象,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同时存在营养化加重风险,河段上固镇县、五河县饮用水存在安全风险。“十四五”期间应以提升水环境质量、防范水环境风险为重点,以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及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任务,确保五河、怀洪新河取水口及怀洪新河固镇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I类目标。
(1)加强固镇县城市自来水厂、固镇县开发区自来水厂、五河县一水厂等3处饮用水源地保护与风险预警。(2)开展怀洪新河沿线排污口排查与整治,重点加强流域工业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等排污口治理与监管。(3)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浍南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00吨/日,新建管网1.88 km。完善固镇县、怀远县、五河县等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4)加强沿线农业种植、养殖等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河道围网养殖拆除。(5)完善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一期、二期)工程,建设规模5.2万吨/日。(6)加强漴河、玉带河、张家沟等主要入河支流及河汊沟滨等生态修复,构建河流生态缓冲带5 km。(7)在张家湖等重要入湖口开展人工湿地建设,新增人工湿地面积1470亩。实施怀洪新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水生植被恢复、鱼类增殖放流等。(8)推进怀洪新河水环境预警、应急及决策平台建设,提高流域水环境管理水平。
第三节 浍河
浍河是淮北地区主要的跨省排水河道,属怀洪新河水系,为怀洪新河最大支流,蚌埠境内流经固镇县后于九湾汇入怀洪新河,境内河道长56.7 km,流域面积619 km2。控制单元涉及固镇县城关镇、任桥镇、湖沟镇及仲兴乡。
浍河共设有1个国考断面蚌埠固镇,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该断面逐月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主要超标因子为溶解氧、化学需氧量及总磷。“十四五”期间应以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为重点,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等为主要任务,确保蚌埠固镇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I类目标。
(1)推进固镇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固镇污水处理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2)加强湖沟镇、任桥镇、仲兴乡、城关镇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及修缮农村生活污水管网40 km,新增三格式化粪池2.4万个,新增污水泵站4座,累计处理规模2050吨/日。(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选取适宜区域开展农田退水生态净化试点建设。(4)加强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浍河及其支流三八河等清淤疏浚、岸坡整治、人工及尾水湿地建设等水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5)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系统整治区域河网水系,逐步实现浍河干流及其支流的河道连通性和水体流动性,保障河道生态流量,全面改善河道水质。
第四节 涡河
涡河是淮河中游左岸一条支流,淮河第二大支流,涡河自蒙城炮台沟流入蚌埠市境内,境内全长55.0 km,流域面积155km2,于蚌埠市怀远县城附近注入淮河。控制单元涉及怀远县河溜镇、荆山镇、淝南乡等3个乡镇。
涡河共设有1个国考断面怀远三桥,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该断面水质基本能够稳定达到III类,“十四五”期间应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等为主要任务,确保怀远三桥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III类。
(1)提升乡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实施河溜镇、淝南乡等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工程,新增污水处理站2座,设计处理能力累计达2100吨/日,配套管网建设长度约18 km。(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溜镇、淝南乡、荆山镇新增化粪池约2.8万座,开展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3)持续推进农业种植、养殖等面源污染治理,选取适宜区域开展农田退水生态净化试点建设。(4)开展涡河干、支流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整治、底泥清淤等水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保障涡河生态流量。
第五节 茨淮新河
茨淮新河是淮北平原一条大型人工河,西自黑茨河入颍河的茨河铺起,向东在利辛县双沟集穿过西淝河,经过蒙城、风台,于怀远县荆山南截芡河后入淮河,全长134km,其中蚌埠市境内长度42 km。控制单元涉及怀远县常坟镇、万福镇、白莲坡镇、徐圩乡、兰桥乡等5个乡镇。
茨淮新河共设有1个国考断面上桥闸上,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该断面逐月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十四五”期间应以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为重点,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等为主要任务,确保上桥闸上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I类目标。
(1)加强控制单元内污水截污纳管,稳步推进雨污改造,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2)有效遏制种植业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沿线农田化肥、农药减量化和替代利用,进一步强化灌溉水回用,加强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在种植区域开展生态沟渠示范建设,实现农田退水生态净化排放。(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白莲坡镇、常坟镇、万福镇、徐圩乡、兰桥乡等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工程,新增污水处理站5座,设计处理能力累计达4900吨/日,配套管网建设长度约62 km。(4)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茨淮新河生态水位。
第六节 北淝河上段-四方湖
北淝河上段左岸起于濉溪县与怀远县交界处,右岸起于蒙城县与怀远县交界处,属怀洪新河水系,经褚集镇、龙亢镇、淝南乡与古城镇,止于四方湖引河闸,河流长度70 km,流域面积820 km2。其中四方湖位于北淝河上段的下游,上起古城镇与淝河乡交界处,下至四方湖引河闸,现状蓄水位是17.5m 时,湖面面积43.0 km2,容积5500万m3。控制单元涉及怀远县双桥集镇、褚集镇、淝河乡、龙亢镇等4个乡镇。
北淝河上段上共设有1个国考断面四方湖闸上,水质考核目标为IV类。该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到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湖泊整体处于轻度富营养化水平。“十四五”期间应以改善湖泊富营养化水平、保障断面稳定达标为重点,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内源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为主要任务,确保四方湖闸上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目标。
(1)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龙亢镇、双桥集镇、褚集乡、淝河乡等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工程,新增污水处理站4座,设计处理能力累计达3700吨/日,配套管网建设长度约29 km。开展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与修复行动。(2)推进沿线农田化肥、农药减量化和替代利用,进一步强化灌溉水回用,加强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在种植区域开展生态沟渠示范建设,实现农田退水生态净化排放。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在四方湖划定禁、限制养殖区,在限养区实行生态增殖,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集约化养殖。(3)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严厉打击侵占水域岸线行为,完善日常维护管养机制。(4)开展四方湖底泥调查,科学制定清淤方案,加强刘桥闸及四方湖引河闸精细化调度管控,增强北淝河上段自然连通性。(5)加强四方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恢复四方湖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提高湿地生物和鸟类多样性。
第七节 北淝河下段
北淝河下段位于涡河口以下至沫河口的沿淮淮北地区,西起怀洪新河符怀新河段右堤,东至淮上区沫河口镇仇冲坝,南起淮北大堤,北至怀洪新河澥河洼、香涧湖段分水岭,全长39.6 km,流域面积505 km2。控制单元涉及二个区县5个乡镇(淮上区:沫河口镇、曹老集镇、梅桥镇;怀远县:榴城镇、魏庄镇)。
北淝河下段共设有1个国考断面北淝河入淮河口,水质考核目标为IV类。该断面水质无法稳定达到Ⅳ类目标,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等。“十四五”期间应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断面稳定达标为重点,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为主要任务,确保北淝河入淮河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
(1)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针对北淝河下段控制单元内重点工业企业污水管道“暗改明”情况、企业污水排放情况、管网情况进行排查与整改。提高怀远县、固镇县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能力,实施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和二期扩建工程、固镇经开区五期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万吨/日,确保工业企业均纳管接入。(2)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实施怀远涡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三期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3)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开展建成区污水管网排查,全面整改缺失、混接、错接、漏接和破损等问题,推动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怀远新城区居民小区及企事业单位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梅桥镇、曹老集镇、沫河口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现存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农户分散饲养进行排查与整改;加强榴城镇、沫河口镇水产养殖全过程管理,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有效处理或循环利用,禁止直排入河;强化沫河口镇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确保所有秸秆全部离田。(5)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乡镇驻地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6)强化河流生态补水,加快淮丰引水涵配套工程建设,以满足北淝河下段生态流量需求。(7)持续推进北淝河下段干支流水环境治理,加强金山湖湿地、三汊河湿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在钓鱼台等重要入湖口开展人工湿地建设。
第八节 沱河-沱湖
沱河自宿州市入境,于关咀大桥前端汇入沱湖,沱湖下游经新开沱河闸汇入怀洪新河。沱河控制单元主要在宿州市境内,宿州市汇水面积占比约85%,蚌埠市汇水面积占比约15%,境内长67 km,流域面积225km2;沱湖控制单元涉及五河县和固镇县5个乡镇(五河县:小圩镇、东刘集镇、申集镇、沱湖乡,固镇县:濠城镇)。
沱河-沱湖水系在蚌埠境内共设有2个国考断面(关咀、沱湖湖区)及1个省考断面(新开沱河闸),水质考核目标均为III类。关咀断面汛期部分月份出现Ⅴ类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沱湖水环境问题严峻,每年夏季呈富营养化状态,湖区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及总磷;新开沱河闸断面汛期水质下降,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十四五”期间应以保障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改善湖泊富营养化水平、修复湖泊生态系统为重点,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要任务,确保关咀、沱湖湖区和新开沱河闸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Ⅲ类目标。
(1)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定期监测沱湖淤积情况,适时针对入河湖闸口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湖心主河道等关键区域开展生态清淤,保证水流顺畅,进而保证水质稳定。(3)加强上游支流整治,实施沱河环境整治工程,开展河道生态化护坡改造,严密监测上游来水水质。(4)开展沱河、沱湖生态修复,通过沱湖生态修复与治理研究示范项目(一期)、沱湖新开沱河闸西侧区域生态恢复工程及沱湖湖滨缓冲带(西坝口段)保护修复工程及生态补水等,进一步加强入沱湖口人工湖滨湿地建设和浅水区水底生态修复,有效拦截和降解入湖水污染物。(5)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严厉打击侵占水域岸线行为,完善日常维护管养机制。(6)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在沱湖入湖河流(马拉沟、沱河)等入境断面和沱湖湖区饮用水水源地,增加自动监测布点,结合现有的水位水量监测点,设置水量、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增加水环境自动监测指标,强化营养盐(总氮、总磷)和生物指标的监测。(7)落实沱湖流域联防联控机制,联动治理。在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框架内,建立联防联控长效应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监测,畅通信息,厘清责任,加强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各类污染源。
第九节 芡河
芡河介于涡河与茨淮新河之间,芡河怀远县境内起于蒙城、怀远交界处,流经怀远县境内形成芡河湖,经六孔闸入茨淮新河,全长40 km,流域面积540 km2。芡河作为怀远县水源地,具有供水、防洪滞涝、养殖、旅游等多种功能。
芡河共设有1个省考断面怀远县三水厂取水口,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十四五”期间应以修复河流生态系统、保障饮水安全为重点,以农业农村面源养殖污染及水源地保护为主要任务,确保怀远县三水厂取水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目标。
(1)实施种植业污染防治,对河溜镇、万福镇、徐圩乡、兰桥乡等种植业污染排放量较大区域实施全过程治理措施,通过建设生态拦截带、生态拦截沟渠等措施,有效拦截、净化农田氮磷污染。(2)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对水源地保护区内集中围网养殖和散户畜禽、水面围网养殖进行取缔,降低水源地污染风险。(3)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退渔退圩还湖工作。(4)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万福镇、徐圩乡、兰桥乡等乡镇驻地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新增设污水处理站3座,设计处理能力累计达1500吨/日,配套管网长度约20 km。(5)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严厉打击侵占水域岸线行为,完善日常维护管养机制。(7)构建沟渠河湖连通与生态调水体系。实施沟、渠、河、湖水系连通,结合引江济淮项目将茨淮新河水通过兰桥湾和万福计圩电灌站对芡河进行生态补水。科学制定茨淮新河生态流量(水位),强化芡河水量调度管理,保障芡河维持生态流量(水位)。
第十节 天河湖
天河湖位于淮河右岸,发源于淮南的朱家山与凤阳猴洼,流经滁州市凤阳县和蚌埠禹会区,于涂山南侧天河闸下注入淮河,为淮河的一级支流。在天河湖蓄水位为17.5 m时,水面积21 km2,相应库容3200万m3。控制单元主要涉及禹会区、高新区以及滁州市凤阳县的西泉镇、刘府镇、武店镇。
天河湖共设有1个国考断面天河湖区,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该断面水质状况总体尚好,但不能稳定达到III类水质目标,汛期水质下降明显,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及高锰酸盐指数。“十四五”期间应以恢复湖体水生态系统、保障断面稳定达标为重点,以内源污染治理、农业农村面源养殖污染、上游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源地保护为主要任务,确保天河湖区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目标。
(1)科学评估天河湖底泥情况,制定清淤方案,开展生态清淤,拓宽狭窄河道,降低内源污染负荷。(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水源地保护区内仍存在的少数不合法散户畜禽养殖进行取缔,降低水源地污染风险。(3)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在秦集镇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4)加快实施天河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天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5)实施入湖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上游来水水质监测,刘府河入天河湖口建设水文、水量、水质在线综合监测站。(6)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严厉打击侵占水域岸线行为,完善日常维护管养机制。
第十一节 天井湖
天井湖为皖苏两省边界湖泊,正常蓄水位13.5 m,湖泊面积35.5 km2,蓄水量5400万km3,其中蚌埠市五河县湖泊面积约占60%、江苏省泗洪县面积约占40%。控制单元涉及宿迁市和蚌埠市,蚌埠市内控制单元涉及五河县双忠庙镇、武桥镇等2个乡镇。
天井湖设有天井湖湖心1个国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IV类。受泗县石梁河王庄西汇水区污染影响,该断面丰水期水质波动较大,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面临超标风险,同时部分月份湖泊出现中度富营养化状态。“十四五”期间应以降低湖泊富营养化水平、保障水质稳定达标为重点,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等为主要任务,确保天井湖湖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目标,严防蓝藻水华大面积爆发。
(1)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镇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及美好乡村污水处理设施无法覆盖的农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控制单元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收集全覆盖。(2)降低入湖污染物负荷,在双忠庙镇、武桥镇等镇区污水处理厂开展尾水人工湿地建设,开展天井湖入湖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监测上游来水水质。(3)清退湖区内水产养殖,加强湖泊湿地水生态保护修复,通过引河入湖、破堤扩湖等工程措施,保障生态水位,提高水生生物性多样性,减轻富营养化趋势。(4)签订跨界湖泊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落实皖-苏两省联防联控长效应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监测。
第十二节 龙子湖
龙子湖为淮河干流蚌埠闸下右岸的一级支流,源于东、西芦山,多条山间河流汇集而下,形成龙子湖,经南北走向,至龙子湖北后,湖面狭窄,南北长6.5 km,宽约1.0 km。在正常蓄水位17.5 m时,水面面积为8.7km2,湖面大致形状为扇形,库容1600万m3。控制单元涉及蚌埠龙子湖区、蚌山区2个区。
龙子湖共设有1个省考断面龙子湖中,水质考核目标为IV类。“十四五”期间应以保障生态流量、改善湖泊水生态系统为重点,以提升水系连通性、内源污染治理、沿湖湿地保护与修复为主要任务,确保龙子湖中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V类目标。
(1)严格落实《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加强龙子湖景区管理,全面清理整治涉湖违法水事项目,进一步加强沿湖岸线管理,严禁违法侵占岸线。(2)持续开展龙子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清淤疏浚、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减轻龙子湖底泥污染,恢复水生态环境。(3)加强日常保洁与管理,定期组织实施湖岸及湖面垃圾清理。(4)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行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成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5)加强沿湖居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持续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
第五章 重点工程
“十四五”期间,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拟建设重点工程项目5大类共计37项,总投资额约为74.02亿元。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2项,投资额约为0.63亿元;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5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6项,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5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4项),投资额约为30.83亿元;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16项(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11项,人工湿地建设5项),投资额约为35.93亿元;水资源保障项目3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2项,河湖水系连通1项),投资额约为6.30亿元;能力建设项目1项,投资额约为0.33亿元。具体规划项目详见附表一。
规划执行过程中,具体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地方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把规划目标与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和落实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建立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调整工作部署,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节 拓展资金渠道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等重点工程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持续推动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扩大融资渠道,推动投融资模式创新,推动EOD等项目申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增加对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投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三节 强化监督考核
进一步优化考核体系,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开展规划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可对规划目标任务及工程措施进行科学调整。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对规划目标任务持续未完成或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四节 深化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水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建立水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汇聚舆论监督的强大力量,推动各类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问题尽快解决,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 实施重大项目
围绕规划任务实施和规划目标实现,统筹做好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船舶港口污染治理、工业和园区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项目谋划,建立重大项目库,并稳妥推进项目实施。
附 表
1 “十四五”工程项目清单
2 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清单
4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控制目标
5 重点湖库综合营养状态控制目标清单
6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的水体清单
7 人工湿地建设清单
8 试点开展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的水体清单
附表一 “十四五”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金额(万元) |
计划完成年限 |
责任单位 |
一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6332 |
|
|
|
1 |
怀远一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荆涂淮河大桥事故导流槽及应急池建设 |
对荆涂淮河大桥桥面排水方式进行改造,新建排水管及应急池,通过排水管连通至桥下增设的应急池(含油水分离池及沉淀池)。 |
120 |
2022年 |
怀远县 |
2 |
淮河蚌埠闸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
实施二级保护区内 1400 余户原住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包括污水管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小型湿地深度处理、尾水排放生态沟渠等,新增处理规模 300吨/天。建设面源污染拦截生态沟渠5.2km。开展二级保护区内 3条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一级保护区内缓冲带与生态沟渠建设,缓冲带构建面积 14.4 万m,生态沟渠长度共 1400m。 |
6212 |
2025年 |
禹会区 |
二 |
水环境综合整治 |
308309.75 |
|
|
|
2.1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
163829.6 |
|
|
|
3 |
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 |
9319.13 |
2023年 |
市城市管理局 |
4 |
怀远涡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
新增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建设包括污水处理构筑物及附属建筑物,购置相关配套设备等。 |
6010.19 |
2022年 |
怀远县 |
5 |
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 |
新增污水处理规模为2.0万吨/日,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2/O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与次氯酸钠联合消毒,尾水达标后排入郜湖低排沟后经张家沟流入淮河。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约23 km。 |
25820.19 |
2024年 |
五河县 |
6 |
北淝河流域水质提升试点工程EPC项目 |
实施梅桥镇镇区、梅桥镇湖滩村、吴小街镇八大集村及沫河口镇下辖15号、16号闸处的管网工程、截流工程、集中式污水处理工程(处理量400吨/日、80吨/日和100吨/日)、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 |
2280.09 |
2022年 |
淮上区 |
7 |
蚌埠市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
对老城区市政道路合流制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管道改造总长度约107 km;对缺陷的污水管网进行修复改造,所涉及修复改造点约23855处(约121.6 km);对城区混错接点进行分流,截流改造,截流改造点约570处。 |
119700 |
2023年 |
市城市管理局 |
8 |
固镇雨污水管网排查检测修复工程 |
实施固镇县雨污管网综合整治工程,针对固镇雨、污水管网排查测绘、检测、清淤疏通及修复。 |
700 |
2025年 |
固镇县 |
2.2 |
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
119860.6 |
|
|
|
9 |
沫河口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
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 |
15000 |
2023年 |
淮上区 |
10 |
怀远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尾水排放标准提标改造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IV类标准,原有污水厂尾水管道延伸新增DN800PE管3.2 km、DN40钢管1.5 km。 |
6459.15 |
2022年 |
怀远经开区管委会 |
11 |
怀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新增污水处理规模3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物化处理+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微曝气生物滤池(深度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
26000 |
2024年 |
怀远经开区管委会 |
12 |
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四期)及尾水生态净化工程 |
包括四期新建工程和三期、四期工艺提升工程,四期工程处理规模2.0万m3/d。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自控设备安装工程、厂区绿化工程、厂区管道工程等。 |
8390.75 |
2024年 |
固镇经开区管委会 |
13 |
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 |
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0万吨/日,配套管网约30 km,建设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等。 |
64010.7 |
2025年 |
固镇经开区管委会 |
2.3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
24619.55 |
|
|
|
14 |
怀远县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工程 |
在白莲坡镇、常坟镇、万福镇、徐圩乡、兰桥乡、龙亢镇、双桥集镇、褚集乡、淝河乡、河溜镇、淝南乡的乡镇驻地分别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累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8万吨/日,配套管网建设长度合计110 km,新增检查井共计3802个,采用A2/O+过滤+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1710 |
2021年 |
怀远县 |
15 |
固镇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在湖沟镇、任桥镇、仲兴乡及城关镇分别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累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205万吨/日,新建管网总长20.5 km、维修管网20.7 km,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共计24134个,路面恢复总面积33700 m2。 |
1011 |
2025年 |
固镇县 |
16 |
高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在秦集镇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
450 |
2025年 |
高新区 |
17 |
淮上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 |
对曹老集镇曹郢村、淝光村、高吴村、汤湖村、杨湖村、银河湾、周集村、梅桥镇淝北、梅桥、沫河口镇三铺村等10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 |
1448.55 |
2023年 |
淮上区 |
三 |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
359331.54 |
|
|
|
3.1 |
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 |
354623.27 |
|
|
|
18 |
天河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湖湾港汊仿自然生态湿地净水工程268万m2、湖滨带水生植物恢复工程35km、水质保障生物工程和取水口周边隔离及标志工程。 |
100000 |
2025年 |
市水利局 |
19 |
三八河水环境整治工程 |
在三八河北段水部分河道开展疏浚,护坡护岸,绿化项目,疏浚河道总长约6 km。 |
4500 |
2025年 |
固镇县 |
20 |
主城区淮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
开展蚌埠港下游至龙子河口段的两岸束窄型河道切滩整治,对现有防洪堤迎水侧的滩地进行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包括对滩地进行地形塑造,梳理及贯通滩地内现状水系,打造滩地自然水循环系统;对受损的滩地生态系统进行修复,营造多样化的生物栖息地,恢复和强化水体自净能力;对河道进行景观分段打造,局部构建铁路文化创意园、体育公园、淮畔剧场等景观节点等。 |
200000 |
2025年 |
市水利局 |
21 |
主城区段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 |
对蚌埠市淮河主城区段(蚌埠闸—朝阳路桥)河道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涉及范围西起蚌埠闸东至朝阳路桥,总长度约6.71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席家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滩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建设河道生态缓冲带1329.77亩、席家沟尾水净化湿地128.49亩、河口湿地102.99亩。 |
12126.9 |
2024年 |
市水利局 |
22 |
怀远县白莲坡镇鳗鲤池排涝沟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
开展排涝大沟清理、清淤工程、截污工程(真空排水工程)、土壤快滤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及排涝大沟西侧绿化工程。 |
786.12 |
2023年 |
怀远县 |
23 |
五河县怀洪新河环境治理项目 |
实施入河涵闸两端生态沟渠治理工程,对北店站、北店涵、城北涵、杨庵站、杨庵涵、荣渡站、王小湖站、王小湖东涵、十字岗涵、龙湖西站和城南泵站以及天井湖闸下游段等12座入河涵闸开展两端生态沟渠治理;实施生态隔离带修复及构建工程,建设总面积约20万m2;实施生态护岸岸带修复及构建工程,在新开沱河闸至怀洪新河老104国道桥上游400 m处开展生态护岸建设,建设总面积约15万m2。 |
1909.98 |
2025年 |
五河县 |
24 |
五河县沱湖生态修复与治理研究示范项目(一期) |
开展常规水质指标监测,对湖区进行水生态修复和维护,构建水生植物群落,替代范草,恢复原生态功能。 |
1760 |
2022年 |
五河县 |
25 |
沱湖新开沱河闸西侧区域生态恢复工程 |
开展缓冲带及生态护岸建设工程2万m2、人工湿地建设工程40万m2、生态沟渠建设工程5万m2及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5万m2。 |
5515.23 |
2025年 |
安徽省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26 |
沱湖湖滨缓冲带(西坝口段)保护修复工程 |
(1)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恢复5 km;(2)对应沿岸浅水区生态恢复1.0 km2;(2)岸线范围内的3座入湖管涵入湖水体前置库净化工程。 |
6500 |
2025年 |
五河县 |
27 |
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清淤工程 |
对沱湖关咀大桥区域进行清淤,削减内源污染负荷,改善湖泊水质。清淤总面积98.42万m2,清淤量138.51万m3。纵向长度4500m,设计清淤底高程为10.60~10.20m,采用环保绞吸船进行疏浚。 |
6525.04 |
2025年 |
五河县 |
28 |
浍河及支河支沟清淤疏浚工程 |
系统整治区域河网水系,实施浍河及支河支沟清淤疏浚工程。总清淤河道长度20 km,清淤工作量约45万方。 |
15000 |
2025年 |
固镇县 |
3.2 |
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
|
4708.27 |
|
|
29 |
金山湖湿地建设工程 |
对固镇经济开发区、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两座污水处理厂实施入河尾水水质提升,对现有70亩生态净化池进行改造,将原生态净化池改建为生物指示池、兼氧生化池、生物膜氧化池、以渔净水池,同时新建250亩生态湿地,具体包括深度净化区、挺水植物表流湿地、水下森林潜流湿地,以及稳定塘事故应急池。工程处理规模3万吨/日。 |
3558.27 |
2025年 |
固镇经济开发区 |
30 |
钓鱼台湖湖滨湿地建设工程 |
在固镇县王庄镇钓鱼台湖入湖口建设钓鱼台湖湖滨湿地,建设面积450亩。 |
750 |
2025年 |
固镇县 |
31 |
张家湖湖滨湿地建设工程 |
在张家湖入湖口建设张家湖湖滨湿地,建设面积1470亩。. |
250 |
2025年 |
固镇县 |
32 |
马拉沟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
在东刘集镇马拉沟入沱湖处建设马拉沟人工湿地,建设面积100亩。 |
100 |
2025年 |
五河县 |
33 |
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湿地建设工程 |
在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建设人工湿地,建设面积16.35亩。 |
50 |
2025年 |
高新区 |
四 |
水资源保障 |
62978.25 |
|
|
|
4.1 |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
32786.25 |
|
|
|
34 |
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一期)项目 |
新建中水厂一座,污水处理能力3.2万吨/日,建设尾水提升泵房、膜车间、超滤产水池、废水池、清水池、供水泵房等。 |
4626.25 |
2022年 |
固镇县 |
35 |
蚌埠市再生水回用工程 |
建设总规模16万吨/日,同时建设市职教园区(建设规模100吨/日、张公岛(建设规模20吨/日)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建设规模200吨/日)等再生水处理站工程。 |
28160 |
2025年 |
经开区、高新区 |
4.2 |
河湖水系连通 |
30192 |
|
|
|
36 |
淮上区水系连通补水蓄水工程 |
建设穿淮北大堤的淮丰引水涵,新开挖王小沟,清淤疏浚梅桥老二号沟、徐前河、吴小街二号沟,配套大沟节制闸2座和跨沟桥涵8座,并结合城市景观建设对王小沟和吴小街二号沟进行综合治理。项目共计开挖和疏浚大沟18.46 km,其中进行综合治理8.7 km。 |
30192 |
2025年 |
淮上区 |
五 |
能力建设 |
3295 |
|
|
|
37 |
蚌埠市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实施终端系统建设,新建8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和1座水质自动监测浮船站、新建16套入河排污口视频监控及5套码头视频监控点,新建1套水污染预警溯源系统。实施应用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及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 |
3295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总计 |
740246.54 |
|
|
附表二 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
考核 主体(区县) |
所在河流 (湖库) |
断面名称 |
属性 |
东经 |
北纬 |
2025年水质目标 |
达标年限 |
断面类型 |
备注 |
1 |
高新区、怀远县、淮上区、禹会区 |
淮河 |
蚌埠闸上 |
国控、考核 |
117.2454 |
32.9606 |
优于Ⅲ类(含) |
2021年 |
水质稳定型 |
水源地、引江济淮沿线、水功能区 |
2 |
蚌山区、经开区、淮上区、禹会区、龙子湖区 |
淮河 |
沫河口 |
国控、考核 |
117.5357 |
32.9793 |
Ⅲ |
2021年 |
水质稳定型 |
水功能区 |
3 |
五河县 |
怀洪新河 |
五河 |
国控、考核 |
117.9759 |
33.1903 |
Ⅲ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省界(皖-苏)、水功能区 |
4 |
固镇县 |
浍河 |
蚌埠固镇 |
国控、考核 |
117.3569 |
33.2876 |
Ⅲ |
2023年 |
水质改善型 |
水功能区 |
5 |
怀远县 |
涡河 |
怀远三桥 |
国控、考核 |
117.2011 |
32.9617 |
Ⅲ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入河口、引江济淮沿线、水功能区 |
6 |
五河县、固镇县 |
沱河 |
关咀 |
国控、考核(蚌埠、宿州共考) |
117.8058 |
33.2722 |
Ⅲ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市界(宿州市-蚌埠市)、水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沱湖生态补偿 |
7 |
怀远县 |
茨淮新河 |
上桥闸上 |
国控、考核 |
117.1161 |
32.9261 |
Ⅲ |
2021年 |
水质波动型 |
入河口、水功能区 |
8 |
怀远县、固镇县、淮上区 |
北淝河下段 |
北淝河入淮河口 |
国控、考核 |
117.5208 |
32.9992 |
Ⅳ |
2023年 |
水质改善型 |
入河口、水功能区 |
9 |
怀远县 |
四方湖 |
四方湖闸上 |
国控、考核 |
117.1576 |
33.0596 |
Ⅳ |
|
水质改善型 |
水功能区、自然保护区 |
10 |
禹会区、高新区 |
天河湖 |
天河湖区 |
国控、考核 |
117.2142 |
32.8978 |
Ⅲ |
2021年 |
水质改善型 |
水源地、水功能区 |
11 |
五河县 |
沱湖 |
沱湖湖区 |
国控、考核 |
117.8368 |
33.1782 |
Ⅲ |
2023年 |
水质改善型 |
水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沱湖生态补偿 |
12 |
五河县 |
天井湖 |
天井湖湖心 |
国控、考核 |
117.9367 |
33.2318 |
Ⅳ |
2021年 |
水质改善型 |
省界(皖、苏)、水功能区 |
13 |
怀远县、禹会区 |
淮河 |
新城 |
省控、考核 |
117.25330 |
32.95890 |
Ⅲ |
/ |
/ |
水源地 |
14 |
龙子湖区 |
龙子湖 |
龙子湖中 |
省控、考核 |
117.40240 |
32.91450 |
Ⅳ |
/ |
/ |
水功能区、风景名胜区 |
15 |
五河县 |
怀洪新河 |
怀洪新河取水口 |
省控、考核 |
117.33110 |
33.19920 |
Ⅲ |
/ |
/ |
水源地、淮水北调 |
16 |
固镇县 |
怀洪新河 |
怀洪新河固镇 |
省控、考核 |
117.53990 |
33.16350 |
Ⅲ |
/ |
/ |
/ |
17 |
怀远县 |
芡河 |
怀远县三水厂取水口 |
省控、考核 |
117.07220 |
32.95420 |
Ⅲ |
/ |
/ |
水源地、自然保护区 |
18 |
五河县 |
沱河 |
新开沱河闸 |
省控、考核 |
117.88224 |
33.17088 |
Ⅲ |
/ |
/ |
/ |
19 |
五河县 |
淮河 |
晶源水务取水口 |
省控、考核 |
117.89420 |
33.08750 |
Ⅲ |
/ |
/ |
水源地 |
附表三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
县级行政区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级别 |
水质类别要求(达到或优于) |
1 |
市区 |
蚌埠闸上(淮河)水源地 |
河流 |
市级 |
Ⅲ类 |
2 |
市区 |
天河 |
河流 |
市级(备用) |
Ⅲ类 |
3 |
五河县 |
五河县一水厂(怀洪新河)水源地 |
河流 |
县级以上 |
Ⅲ类 |
4 |
五河县 |
五河县城南地表水厂(淮河)水源地 |
河流 |
县级以上 |
Ⅲ类 |
5 |
固镇县 |
固镇县城市自来水厂(怀洪新河)水源地 |
河流 |
县级以上 |
Ⅲ类 |
6 |
固镇县 |
固镇县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怀洪新河)水源地 |
河流 |
县级以上 |
Ⅲ类 |
7 |
怀远县 |
怀远县新城区水厂(淮河)水源地 |
河流 |
县级以上 |
Ⅲ类 |
8 |
怀远县 |
怀远县城西水厂(芡河湖)水源地 |
湖泊 |
县级以上 |
Ⅲ类 |
附表四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控制目标
序号 |
河湖水系名称 |
主要控制断面/影响的国控断面1 |
生态基流(m3/s)/最低生态水位(m)2 |
基本生态水量(万m3) |
敏感生态流量3 |
最小下泄流量(m3/s)4 |
备注 |
1 |
淮河 |
蚌埠(吴家渡)/蚌埠闸上、沫河口 |
48.35 m3/s |
|
|
|
水利部批复 |
2 |
浍河 |
固镇闸/蚌埠固镇 |
13.31 m |
月生态水量:128 |
|
|
水利部批复生态水量/水利厅批复生态水位 |
1需保障生态流量的河湖所属汇水范围所对应的国控断面,并非开展生态流量监测的断面。
2生态基流是为维护河湖等水生态系统功能不丧失,需要保留的底限流量(水量、水位、水深)过程中的最小值;最低生态水位是指维持湖泊基本生态功能所对应的最低水位
3敏感生态流量是指维系河湖生态保护对象敏感期正常生态功能的所需要的流量(水量、水位、水深)及其过程。
4最小下泄流量是满足河流生态基流和下游河道外基本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的流量(水量、水位、水深)过程。
附表五 重点湖库综合营养状态控制目标清单
序号 |
水体名称 |
2020 年现状 |
2025 年控制目标 |
1 |
芡河湖 |
轻度富营养 |
轻度富营养 |
2 |
沱湖 |
轻度富营养 |
轻度富营养 |
3 |
天井湖 |
- |
轻度富营养 |
4 |
四方湖 |
- |
轻度富营养 |
5 |
天河湖 |
- |
轻度富营养 |
附表六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的水体清单
序号 |
区县 |
汇水范围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修复长度( km) |
预计完成年度 |
备注 |
1 |
蚌山区、淮上区、龙子湖区、禹会区 |
沫河口 |
淮河 |
河流 |
8 |
2025 |
|
2 |
五河县 |
沱湖湖区 |
沱湖 |
湖泊 |
10 |
2025 |
|
3 |
五河县 |
沱湖湖区 |
沱湖 |
湖泊 |
10 |
2025 |
|
4 |
五河县 |
五河 |
怀洪新河 |
河流 |
5 |
2025 |
|
附表七 人工湿地建设清单
序号 |
控制断面 |
湿地名称 |
建设位置所属类型 |
建设面积 (亩) |
预计完 成年度 |
1 |
五河 |
钓鱼台湖湖滨湿地 |
重要入河(湖、库)口 |
450 |
2025 |
2 |
五河 |
张家湖湖滨湿地 |
重要入河(湖、库)口 |
1470 |
2025 |
3 |
沱湖湖区 |
马拉沟人工湿地 |
重要入河(湖、库)口 |
100 |
2025 |
4 |
蚌埠闸上 |
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湿地 |
大型污水处理设施下游 |
16.35 |
2025 |
附表八 试点开展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的水体清单
序号 |
区县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监测指标 |
1 |
市区、怀远县、五河县 |
淮河 |
河流 |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鱼类等 |
2 |
怀远县 |
芡河 |
河流 |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高等植物、鱼类等 |
3 |
五河县 |
沱湖 |
湖泊 |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高等植物、鱼类等 |
4 |
五河县 |
天井湖 |
湖泊 |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高等植物、鱼类等 |
5 |
怀远县 |
四方湖 |
湖泊 |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高等植物、鱼类等 |
6 |
禹会区、高新区 |
天河湖 |
湖泊 |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高等植物、鱼类等 |
附 图
1 蚌埠市行政区划图
2 蚌埠市土地利用现状图
3 蚌埠市数字高程图
4 蚌埠市河流水系图
5 蚌埠市国省控水质断面分布图
6 蚌埠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图
7 蚌埠市国控断面控制单元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