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蚌埠市“最美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烈庆祝第39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广大人民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的高尚师德,充分展示全市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师德风貌,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开展2023年蚌埠市“最美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2.要坚持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认真遴选,优中选优。3.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注重推选乡村一线教师。
三、推荐名额
1.拟评选蚌埠市“最美教师”100名。
2.评选推荐最美教师人选向一线教师、农村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倾斜。各县区根据分配名额,按比例向市教育局推荐。各县区所推荐的人选中,一线教师占比不低于80%,校园长占比不超过20%,农村教师占比原则上不少于20%。各县区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见附表),局属学校教职工原则上在200人以上的每校推荐2人,其他学校每校推荐1人。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载体,开辟活动专栏,公布学校--县(区)教体局--市教育局的逐层遴选推荐的方式,积极营造推荐“最美”、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一线教师见贤思齐、创先争优。
2.学校评选推荐。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荐活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推选出学校最美教师,校最美教师事迹材料做成视频短片在校园网播放。学校向县(区)推荐人选从学校最美教师中产生,主要事迹要得到本校师生的一致认可,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需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已获得过蚌埠市级及以上“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不再参选。
3.县(区)评选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拟推荐对象后,公示3个工作日。
4.市级评审推荐。市教育局成立蚌埠市“最美教师”评选委员会,根据推荐人员的事迹材料进行统一评审,评出2023年蚌埠市“最美教师”获奖名单。并将在2022年、2023年蚌埠市“最美教师”中择优向安徽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最美教师”。
5.事迹展示。通过蚌埠教育网和市级媒体对2023年蚌埠市“最美教师”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展示我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崇高的职业道德风范,在全市教育系统中营造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浓厚氛围。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学校要把2023年蚌埠市“最美教师”评选事迹展示活动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载体,广泛发动教师、学生、家长参与,做到“最美教师”大家评、大家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最美教师”的高尚品格和生动事例,塑造“最美教师”的生动感人形象,使推出的“最美教师”可敬、可信、可亲、可学,让更多的教师受到教育,得到启迪。
2.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校须在每年的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最美教师”参评,旨在形成崇尚“最美”、践行“最美”、争做“最美”的良好师德风尚,进一步提高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报送材料:推荐人选一览表、申报表及个人优秀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盖章纸质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以县(区)教体局、局属学校为单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接收。市教育局联系人:王宁,联系电话:0552-2044954
附件:1.2023年蚌埠市“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年蚌埠市“最美教师”评选推荐人选一览表;
3.2023年蚌埠市“最美教师”申报表;
4.优秀事迹材料样式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