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信息发布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6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承办机构
淮上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公办院校。
四、申请条件
有职业供求信息发布需求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主动公开,无需申请。
社会组织上年度民政(或工商)部门年审合格,无严禁弄虚作假情况。
五、申报材料
公办院校、社会组织
1、承诺书;
2、蚌埠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表;
3、公办院校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设置情况表;民办培训机构提供办学许可证(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期间成立的报送民办非企法人证书)、上年度民政(或工商)部门年审合格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员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淮上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服务申请。
2.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发布或不予发布的决定。
3.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即时办理相关手续。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服务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办理地点(方式)
淮上区人民政府一楼101室 服务点
十一、咨询方式
电话:0552-282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