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淮上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指南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范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详见《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对于市场补贴产品价格异常等情况,省农业农村厅将视情况对补贴额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调整前已申领补贴并审核通过的,可继续按原补贴标准执行。
申请程序:
(1)了解政策。购机前要仔细了解当年当地的补贴政策,不要轻信除农业农村部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补贴承诺。
(2)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突破省域限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风险。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3)带机申请。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以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主动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可预约农业农村部门上门核实。鼓励使用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办理APP远程申领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4)资格确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购机者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等原因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
(5)信息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要求公示不少于20天,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6)结算兑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并送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
申请材料: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以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咨询电话:0552-2829300
受理单位: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552-282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