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发改委区级权限内投资项目立项服务指南
1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蚌埠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申请条件
2.1 需要上报国家、省、市审批或安排投资的项目。
2.2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
2.3 区政府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以及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超过一定数额和比例的项目。
2.4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需要由区发展改革委审查或审批的其它项目。
3申请材料
3.1立项申请报告(红头纸、文号、公章)一式两份。
3.2 项目建议书(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项目在规划区外,须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3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具备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或规划方案;项目节能评估审批意见)
4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咨询、受理等时间除外)。
5基本流程
5.1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资料。申报网址:http://tzxm.ahzwfw.gov.cn/index.jsp
5.2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申请。
5.3受理
5.4审查
5.5审批
6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7注意事项
7.1立项批复有效期两年。
7.2小型基本建设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合并审批。
8受理机构联系方式:0552-2829630
9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52-282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