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8 11:03信息来源:淮上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关于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明确要求建立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制度。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专题研究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将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作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项重点工程”的第一项基础性工程,强调要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0年7月2日,在全国普查工作会议上,国务委员王勇强调,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之一。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自然灾害防治首先要掌握风险隐患底数。要开展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模清楚灾害风险隐患所在,查准重点区域抗灾能力,梳理和核实灾害设防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国家自然灾害风害险基础数据库,编制形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提供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昔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意义、目的、要求作了清晰阐述,将普查工作作为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应当说,进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十分重要、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是一项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能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也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
2020年12月15日,郑国光主任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根据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目标,就是摸清全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灾害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晨自然灾害防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科学的、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021年1月8日,郑国光主任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省级普查办主任工作视频会暨省级技术组视频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这次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的重点工程之一。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总书记对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意义、目的、要求都有重要的论述。这些重要的论述对我们做好普查工作,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供了支撑,指明了方向。
2021年5月14日,郑国光主任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发布会上强调,这次普查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自然灾害防治9项重点工程,也是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在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应对工作提供重要的支撑。同时,也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治理提供支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021年6月3日,国务委员王勇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和推动的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开展全国性的综合性的自然灾害摸底的调查,对确保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的支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们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夯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大事,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防灾减灾救灾的前提是我们要知灾识灾,只有我们底教清,情况明,我们才能有效的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为此,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不仅是要摸清风险灾害隐息底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为党中央国务院应急决策,应对决策提高治理能力,提供科学的数据和底数的支撑,同时也要帮助各地各行业找出自然灾害防治的突出的短板弱项和主要矛盾。到底是什么问题?怎么防治?如何防治的更好?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应对措施,筑牢芬实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精神,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灾险普办发〔2021〕10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照《蚌埠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起草我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淮上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市委、市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一是全面获取我区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主要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生产总值(GDP)、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灾情信息,掌握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
二是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全区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协助省级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是通过实施普查,利用国家层面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并协助省级构建多尺度隐患识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图、风险区划、灾害防治区划的技术方法和模型库。形成适应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五、主要任务
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洪水、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查明区域减灾能力,建立全市分区域、分类型、分要素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协助省级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
全面掌握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要素信息。全面收集获取孕灾环境及其稳定性、致灾因子及其危险性、承灾体及其暴露度和脆弱性、历史灾害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各类普查、相关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成果,根据地质、水旱、森林火灾、气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和各类承灾体信息现状(包括各类在建承灾体),统筹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针对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需求,重点对历史灾害灾情、孕灾环境,以及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GDP等重要承灾体的灾害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开展普查。
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调查。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统筹政府职能、社会力量、市场机制三方面作用,在区、镇开展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全面调查与评估,并对镇和行政村(社区)、以及抽样家庭减灾能力情况开展调查与评估。
开展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针对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发,承灾体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调查和识别,特别是针对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易发多发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要自然资源等进行分析评估。
六、创新举措
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数据、资料和图件成果,以全市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遵循“内外业相结合”、“在地统计”原则,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监测站点数据汇集整理、档案查阅、现场勘查(调查)、遥感解译等多种调查技术手段,开展我区要自然灾害致灾孕灾要素调查、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和减灾能力等灾害风险要素调查。共享与采集的各类数据逐级进行审核、检查和订正。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组织保障
组建淮上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常态化业务工作的有机衔接,落实普查实施的相关决策部署,解决全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指导地方推进普查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汇总普查实施进展,研究提出普查实施的建议,组织筹备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推动落实协调工作会议议定事项。
(二)技术保障
组建技术指导组,综合分析各部门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风险评估和区划已有成果和业务现状,负责编制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和培训教材等任务,负责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指导、培训和总结等工作。技术组由相关涉灾行业领域技术支撑单位、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及知名专家组成。
(三)质量保障
为保障普查成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完整性,全面加强质量控制工作,建立普查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明确区级和各部门开展专项成果和综合成果的质量管理职责、任务和办法。
(四)经费保障
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区级财政保障为主。各部门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负责区本级相关支出和区直部门跨地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下一步工作:按照具体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此次普查工作。
政策咨询部门:淮上区应急管理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淮上区应急局应急中心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0552-2829361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明确要求建立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制度。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专题研究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将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作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项重点工程”的第一项基础性工程,强调要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0年7月2日,在全国普查工作会议上,国务委员王勇强调,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之一。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自然灾害防治首先要掌握风险隐患底数。要开展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模清楚灾害风险隐患所在,查准重点区域抗灾能力,梳理和核实灾害设防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国家自然灾害风害险基础数据库,编制形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提供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昔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意义、目的、要求作了清晰阐述,将普查工作作为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应当说,进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十分重要、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是一项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能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也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
2020年12月15日,郑国光主任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根据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目标,就是摸清全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灾害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晨自然灾害防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科学的、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021年1月8日,郑国光主任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省级普查办主任工作视频会暨省级技术组视频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这次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的重点工程之一。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总书记对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意义、目的、要求都有重要的论述。这些重要的论述对我们做好普查工作,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供了支撑,指明了方向。
2021年5月14日,郑国光主任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发布会上强调,这次普查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自然灾害防治9项重点工程,也是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在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应对工作提供重要的支撑。同时,也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治理提供支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021年6月3日,国务委员王勇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和推动的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开展全国性的综合性的自然灾害摸底的调查,对确保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的支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们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夯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大事,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防灾减灾救灾的前提是我们要知灾识灾,只有我们底教清,情况明,我们才能有效的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为此,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不仅是要摸清风险灾害隐息底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为党中央国务院应急决策,应对决策提高治理能力,提供科学的数据和底数的支撑,同时也要帮助各地各行业找出自然灾害防治的突出的短板弱项和主要矛盾。到底是什么问题?怎么防治?如何防治的更好?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应对措施,筑牢芬实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精神,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灾险普办发〔2021〕10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照《蚌埠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起草我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淮上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市委、市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一是全面获取我区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主要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生产总值(GDP)、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灾情信息,掌握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
二是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全区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协助省级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是通过实施普查,利用国家层面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并协助省级构建多尺度隐患识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图、风险区划、灾害防治区划的技术方法和模型库。形成适应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五、主要任务
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洪水、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查明区域减灾能力,建立全市分区域、分类型、分要素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协助省级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
全面掌握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要素信息。全面收集获取孕灾环境及其稳定性、致灾因子及其危险性、承灾体及其暴露度和脆弱性、历史灾害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各类普查、相关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成果,根据地质、水旱、森林火灾、气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和各类承灾体信息现状(包括各类在建承灾体),统筹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针对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需求,重点对历史灾害灾情、孕灾环境,以及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和GDP等重要承灾体的灾害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开展普查。
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调查。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统筹政府职能、社会力量、市场机制三方面作用,在区、镇开展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全面调查与评估,并对镇和行政村(社区)、以及抽样家庭减灾能力情况开展调查与评估。
开展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针对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发,承灾体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调查和识别,特别是针对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易发多发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要自然资源等进行分析评估。
六、创新举措
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数据、资料和图件成果,以全市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遵循“内外业相结合”、“在地统计”原则,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监测站点数据汇集整理、档案查阅、现场勘查(调查)、遥感解译等多种调查技术手段,开展我区要自然灾害致灾孕灾要素调查、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和减灾能力等灾害风险要素调查。共享与采集的各类数据逐级进行审核、检查和订正。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组织保障
组建淮上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常态化业务工作的有机衔接,落实普查实施的相关决策部署,解决全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指导地方推进普查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汇总普查实施进展,研究提出普查实施的建议,组织筹备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推动落实协调工作会议议定事项。
(二)技术保障
组建技术指导组,综合分析各部门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风险评估和区划已有成果和业务现状,负责编制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和培训教材等任务,负责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指导、培训和总结等工作。技术组由相关涉灾行业领域技术支撑单位、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及知名专家组成。
(三)质量保障
为保障普查成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完整性,全面加强质量控制工作,建立普查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明确区级和各部门开展专项成果和综合成果的质量管理职责、任务和办法。
(四)经费保障
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区级财政保障为主。各部门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负责区本级相关支出和区直部门跨地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下一步工作:按照具体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此次普查工作。
政策咨询部门:淮上区应急管理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淮上区应急局应急中心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0552-2829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