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512/202108-00044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日期: 2025-03-04 13:47
发布机构: 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03-04
来源单位: 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性: 有效
名  称: 【申请指南】蚌埠市淮上区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政策依据、申请指南、监督渠道信息
文  号: 词: 农业新型经营、申请指南

【申请指南】蚌埠市淮上区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政策依据、申请指南、监督渠道信息

发布日期:2025-03-04 13:47信息来源: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量:

补贴对象省示范家庭农场和省示范合作社、动态名录内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补贴范围1.支持县级以上示范主体开展以下内容的高质量发展,支持数量不低于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总数的10%:应用绿色生产技术,打造适度规模经营样板;示范社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应用会计软件或委托财务代理方式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社带动成员发展本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品牌营销;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扩种大豆油料,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2.对县级以上示范主体加大种业投入。

补贴标准1.原则上,2021年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的省示范家庭农场和省示范合作社每个补助3万元。蚌埠市妮菲逸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蚌埠市尚赢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蚌埠市军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获2021年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的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2.动态名录内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各县(区)支持数量不低于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总数的10%,原则上,每个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奖补20万元、省级示范社奖补10万元、市级示范社奖补6万元、县级示范社奖补3万元。每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奖补5万元、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奖补2万元、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奖补1万元。

申请程序(1)业主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本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经营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写《淮上区现代农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上报所在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2)乡镇初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汇报,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奖补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验收意见。汇总后,填报《淮上区现代农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汇总表》,统一上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3)区级审核。一是材料审核。对申报的奖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成立会同相关部门参加的审核领导小组,对申报奖补项目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主体资格条件、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动物疫情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二是现场验收。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测量,核定面积和规模,填写《淮上区现代农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验收表》,申报主体签字认可,验收组成员签字。(4)项目公示。区级验收后,对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汇总,同时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公示栏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5)兑现奖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负责打卡兑现。

申请材料:所有申报主体申报材料均需填写和提供:淮上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奖补项目申报表;淮上区现代农业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种养大户除外);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信用报告。申报材料经乡镇初审后,一式四份,统一上报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申报主体除提供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或国家、省、市级认定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咨询电话:0552-2829406

受理单位: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受理时限: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0552-2829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