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512/202107-0002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日期: 2025-05-14 09:31
发布机构: 淮上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14
来源单位: 淮上区人民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淮上区政府采购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说明
文  号: 词: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情况说明

关于淮上区政府采购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5-14 09:31信息来源:淮上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根据2009年12月9日《关于印发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2009】152号)和市政府2010年3月10日第25号令规定的职能划分,市区范围内(含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经济开发区)使用国有资金、公共资金和其他依法必须进行的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局(原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各类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管办分离、同城合一、资源共享”,实现“统一监督管理、统一发布信息、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专家资源、统一招标评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本区采购业务全部上报市级平台,区级无集中采购职能,故无相关信息发布,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