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淮上区住建交通局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杨国庆解读:《淮上区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问:哪些项目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杨国庆:使用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且投资估算额在国家及省、市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具体包括:
国有公司:
施工项目:1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
货物项目:5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
服务项目:5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
行政、事业或预算单位:
施工项目:10万元(含)至当年政府采购限额(不含);
货物和服务项目:5万元(含)至当年政府采购限额(不含)。
低于上述金额的项目,可参照市公管局相关规定通过定向或市场询价后直接签订合同。
问:限额以下项目可以采用哪些采购方式?
杨国庆: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以下采购方式,并报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审批:
询比采购、谈判采购、竞价采购、直接采购;框架协议方式;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货物服务还可采用邀请招标。
原则上不推荐使用邀请招标、单一来源或直接委托方式,除非属于应急项目或经区政府领导批准的特殊情况。
问:招标采购信息在哪里发布?
杨国庆:招标采购公告、公示及成交信息应在以下平台发布:淮上区政府网站、代理机构官方网站、信息链接同步推送至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所有项目原则上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问:中标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杨国庆: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内接受招标人约谈,内容包括:
签订书面合同,确保与招标、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一致;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禁止转包、违法分包、擅自中止履约;确保项目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一致;严格执行工期、质量、安全、工资支付等合同条款;及时公开履约及变更信息。
约谈结果需报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上区住建交通局
解 读 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杨国庆
咨询电话:0552-282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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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