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一) 起草初稿
2024年12月5日,区司法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 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文件精神,参照《蚌埠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同时借鉴其他县区经验,起草了《淮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初稿)》。
(二) 征求意见
2024年12月6日,区司法局向区委办、区政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形成《淮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送审稿)》。
(三) 合法性审查
2024年12月10日,《工作规则(送审稿)》通过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四) 会议审议
《工作规则(送审稿)》在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淮上区十二届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 文件印发
2024年12月23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