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12-25 15:01 来源: 淮上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 起草初稿

2024125日,区司法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 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文件精神,参照《蚌埠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同时借鉴其他县区经验,起草了《淮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初稿)》。

(二) 征求意见

2024126日,区司法局向区委办、区政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形成《淮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送审稿)》。

(三) 合法性审查

20241210日,《工作规则(送审稿)》通过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四) 会议审议

《工作规则(送审稿)》在20241220日召开的淮上区十二届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 文件印发

20241223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