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25 14:58 来源: 淮上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41223日,淮上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简称《工作规则》,现将该《工作规则》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保障区政府重大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皖政办秘〔2018194号)《蚌埠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蚌政办秘〔2018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淮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办理,最大限度防控法律风险,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及合同的合法性论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4125日,区司法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文件精神,参照《蚌埠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同时借鉴其他县区经验,起草了《淮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4126日,区司法局向区委办、区政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形成《淮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20241210日,《工作规则(送审稿)》通过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工作规则(送审稿)》在20241220日召开的淮上区十二届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正式印发。20241223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紧扣政府中心工作,拓展优化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的渠道方式,为法治政府保驾护航。    

 五、主要内容

《工作规则》共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法律顾问组的组成、法律顾问的选聘要求审核任命条件区司法局对选聘人员进行审核,报区政府同意后,履行聘任手续。外聘法律顾问应当选择中共党员,不得选聘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的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一定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熟悉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等5个条件

二是明确外聘法律顾问的职责与权利。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包括为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咨询论证、审查等7项工作职责。细化法律顾问工作权利,明确了外聘法律顾问履职期间享有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和待遇等6项履职权利以便于开展工作。

三是明确外聘法律顾问的规范与要求。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外聘法律顾问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7项工作纪律。在处理区政府法律事务中,作出合法、客观、公正、及时的法律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处理,积极配合。

四是明确外聘法律顾问监督与考核。区司法局外聘法律顾问开展考核,外聘法律顾问每年向区司法局提交履职材料区政府法律顾问经费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按照合同约定及涉法事务工作量、工作绩效予以支付工资报酬。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队伍管理制度,确保法律顾问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淮上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和成效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部门:淮上区司法局

人:办公室 朱艳

咨询电话:0552-282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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