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上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助力“皖美”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安徽省民政厅、蚌埠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的工作安排并结合我区实际,从2025年起,利用10年时间在淮上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制定《淮上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安徽省“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皖民地函〔2023〕214 号);《蚌埠市“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等。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乡村地名是乡村文化和历史的重要载体,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通过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把乡村精准治理基础夯实起来,通过繁荣地名文化使乡村文化活动活跃起来,通过深化地名信息服务把乡村与城市联通起来,通过挖掘区划地名内在价值把乡村资源要素释放出来,进而把区划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彰显开来,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淮上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初步构思
2024年8月,深入研究省、市民政部门关于“乡村著名行动”的相关要求与指导精神,学习其他地区在乡村地名管理与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优秀经验与做法,结合淮上区乡村地名现状、地理特点、文化传承等实际情况,初步构思淮上区实施方案的框架与主要内容。
(二)起草初稿
2024年9月18日,区民政局安排由分管局长和区划地名股牵头负责《淮上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起草工作,起草人员认真研读市级方案,结合淮上区实际,草拟出初稿,并由主要领导和市局区划地名科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淮上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
2024年10月21日,区民政局将《淮上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OA系统发送给 6个区直相关单位和5个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至截止日期,10家单位反馈无意见,1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结果,对方案进行全面修改完善,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明确部门职责、优化工作安排与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会议审议
2024年10月22日,区民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淮上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会议审议,并根据审议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五)文件印发与施行
2024年10月28日,区民政局制定完成的《淮上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淮民〔2024〕13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相关精神,围绕《地名管理条例》,健全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发挥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城乡融合与淮上区现代化建设。
五、主要内容
1.乡村地名命名。聚焦乡村地名的规范化与文化内涵提升。一方面,依据相关条例完善法规制度,严格规范命名更名流程,全面排查并解决诸如有地无名、多地重名、地名不规范等问题。加大对自然地理实体、乡村道路街巷以及重要农业产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名称的命名力度,同时做好备案公告工作,以满足乡村治理精细化需求。在行政区划调整时,同样遵循条例规定开展命名更名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挖掘当地地理、历史、民俗等资源,构建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提高地名文化内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多元文化元素,塑造具有时代精神与地方特色的乡村地名。此外,结合新农村建设等多方面工作,统筹规划地名风貌,编制科学的地名方案,强化其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护乡村行政区划建制中的历史文化内涵,打造兼具乡土、时代与文化特色的新型乡村地名景观。
2.地名标志建设。旨在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首先,依据国家标准与相关规定,乡镇主动会同公安等部门,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牌等各类地名标志,构建健全的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确保同类地名标志风格样式统一,材质坚固且环保安全,并建立巡检与维护管理制度,保障地名标志能持续有效发挥导向功能。其次,结合乡村建设、旅游发展与产业布局实际需求,创新设置具有乡村特色的地名标志牌,例如推广“智慧门牌”“智慧地名标牌”等,借助信息技术与数字技术,丰富地名标志功能,在提升乡村形象、弘扬乡村文化的同时助力乡村发展。
3.地名文化保护。围绕传承与创新乡村地名文化展开,一是组织专业力量采编乡村地名故事,并利用乡村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阵地以及文旅融合、特色田园建设契机,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将地名文化融入村史馆、乡村文化公园等场景,提升其可见度。二是以区、镇两级为主体,组建专家组开展乡村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制度,将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谨慎对待老地名的更改,对已注销但有重要文化价值的历史地名可重新启用或派生,同时加大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力度。三是开发地名文化产品,推动其数字化、形象化并与文旅深度融合,开展系列宣介活动,打造有影响力的乡村地名文化项目品牌,使其成为乡愁乡忆的特色文化符号。
4.地名信息服务。一是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与互联网地图,广泛采集乡村地名信息,涵盖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乡村道路等多方面,定期发布地名信息目录,为互联网地图服务等企业提供标准化地名服务,实现信息的统一收录、常态化更新与规范化上图。同时发动乡村百姓自主上传惠农助农兴趣点,方便出行导航与城乡物流互通。二是推动乡村标准地名在各类标志标识、公文证件等多领域的规范使用,实现共建共享。三是完善区、镇两级行政区划与地名数据,创建区划地名信息平台,以“一张图”模式为多领域提供精准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发挥数据底座作用。
5.地名利农惠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与提升群众参与度,在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方面,发挥地名地理标识功能,将乡村地名元素与文化内涵融入乡村特色产业品牌。在做好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上,借助 “互联网 + 地名服务”,推动地名服务与寄递物流下乡。在提升群众参与度方面,积极发动引导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地名建设各环节,发展乡村地名志愿者,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利用,将相关事项纳入村级议事协商内容,把地名工作打造成联通乡情、民情的平台。
六、创新举措(文件政策的特色、亮点,给社会公众或企业法人带来的实惠)
1.创新乡村地名命名与文化融合举措。充分挖掘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俗特色等资源构建命名采词库,在命名中融入多元优秀文化,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淮河流域地方文化等,不仅提升乡村地名文化内涵,更弘扬民族和时代精神,增强乡村文化软实力,让乡村地名成为展示乡村独特魅力与文化底蕴的窗口,唤起民众对家乡更深的归属感与自豪感。
2.创新乡村地名标志建设模式。规范设置传统地名标志的同时,结合乡村建设、旅游发展、产业布局等需求创新设置特色地名标志牌,如推广“智慧门牌”“智慧地名标牌”,将地名标志与便民服务相结合,既提升乡村形象、弘扬乡村文化,又为民众和游客提供便捷、智能的信息服务,助力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方便群众生活。
3.创新地名信息服务应用路径。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力度并发动群众自主上传惠农助农兴趣点,推动乡村地名服务与寄递物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等多领域深度融合,打破城乡信息壁垒,畅通乡村与外界联系渠道,使乡村地区充分享受到地名信息带来的便利,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与数字乡村发展,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七、保障措施
一是部门协同推进。区民政局牵头,区公安分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农业农村水利局、文化体育旅游局等多部门依职责协同推进 “乡村著名行动”。(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协调;区公安分局管理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地名使用并编制门楼号牌;区财政局保障工作经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相关地图和证书等地名使用并配合规划编制;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负责相关命名更名与标志管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管理乡村水利设施名称并配合信息工作;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指导文化和旅游设施名称管理。)
二是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重点与任务,开展先行试点积累经验。
三是运用多平台宣传典型案例与成效,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并报送总结,省、市、区开展效果评估总结经验。
解读部门:淮上区民政局
解 读 人:区划地名股 潘伟成
联系电话:0552-2829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