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各镇:
现将《淮上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蚌埠市淮上区民政局
蚌埠市淮上区公安分局
蚌埠市淮上区财政局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上区分局
蚌埠市淮上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蚌埠市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蚌埠市淮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淮上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淮上区乡村地名管理水平,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及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管理制度机制,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繁荣乡村地名文化,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挖掘乡村地名资源要素的内在价值,发挥区划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夯实乡村精准治理基础,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淮上发挥地名管理的基础性作用。
二、重点任务
以互联网地图为载体,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在互联网地图上增加密度,建立完善乡村地名管理工作机制,全方位推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弘扬,深化地名信息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组织实施乡村地名命名,助力乡村治理。
1.加大乡村地名命名力度。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制定完善地名管理法规、规章,明确相关标准、规范和程序,严格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二是系统梳理排查有地无名、多地重名、地名不规范等问题,加大对山水林田湖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乡村道路街巷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名称的命名力度,按照民政部及省民政厅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公告,全面提升乡村地名精细度和规范性,有效服务乡村治理精细化、网格化需要。三是在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行政区划的命名更名工作。
2.多起新时代乡村好地名。一是坚决杜绝“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在乡村的滋生蔓延。二是以区级为主体,充分挖掘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俗特色等资源,建设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提高乡村地名文化内涵。三是在命名、更名中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淮河流域地方文化,弘扬民族和时代精神,提振美丽乡村精气神。
3.规划乡村地名新风貌。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乡村搬迁撤并、行政区划调整等,区、镇两级要统筹谋划,科学编制地名方案,打造融乡土、时代、文化于一体的新型乡村地名景观。二是强化对乡村地名方案对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等事项的引导约束作用,注重地名方案与相应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配套、同步更新、并行实施。三是充分认识乡村行政区划建制在传承保护历史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相关专项论证评估工作。
(二)组织实施乡村地名标志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规范乡村地名标志设置与维护。一是依据地名标志国家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作为,会同公安等部门编制标准地址,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牌等各类地名标志,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二是乡镇区域内的同类地名标志风格、样式等应力求统一,做到外观协调、材质坚固、安全环保。三是建立乡村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地名标志维护管理制度,及时维护、更新,更好发挥地名标志导向作用。
2.探索创新乡村特色地名标志。一是结合乡村建设、旅游发展、产业布局等现实需要,创新设置具有乡村特色的地名标志牌,提升乡村形象,弘扬乡村文化,助力乡村发展。二是加强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运用,推广地名标志与便民服务相结合的“智慧门牌”“智慧地名标牌”,丰富地名标志功能作用。
(三)组织实施地名文化保护,助力乡村文明繁荣。
1.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一是组织专门力量采编乡村地名故事,进一步传播和弘扬地名文化。二是利用好乡村文化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告板等阵地,融合文化旅游、特色田园建设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将乡村地名文化融入村(社区)史馆、乡村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场景,提升地名文化可见度。
2.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一是以区、镇两级为主体,组织地名、文史、方志、乡贤等相关人员组建专家组,做好乡村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咨询、评估、论证和监督工作。二是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制度,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守护好精神家园。对已经注销或消失的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历史地名,可以重新启用或派生。三是加大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工作力度。
3.推动乡村地名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一是盘活现有资源,注重创意设计,大力开发乡村地名文化产品,推动地名文化数字化、形象化,推动与文化旅游等项目深度融合,开展“大地有名”“山水有名”“家乡有名”等系列宣介活动。二是打造有影响力的乡村地名文化项目品牌,让地名成为乡愁乡忆的特色文化符号。
(四)组织实施地名信息服务,助力数字乡村发展。
1.推进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一是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汇集力度,对乡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乡村道路、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应收尽收。定期发布地名信息目录,为各互联网地图服务、导航电子地图服务等企业提供标准化地名服务,实现地名信息统一收录口径、常态化更新、规范化上图。二是积极发动乡村百姓依托图上地名自主上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养殖园等惠农助农兴趣点,方便百姓出行导航、山货进城、快递进村。
2.推动乡村标准地名规范使用。加强乡村标准地名共建共享,推动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类标志标识、涉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公文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范使用标准地名。
3.创新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完善区、镇两级行政区划设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数据、各类型乡村地名数据、乡村标准地名地址等,创建区划地名信息平台,以“一张图”模式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切实发挥好数据底座作用。
(五)组织实施地名利农惠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1.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发挥地名的地理标识功能,推动乡村地名元素和地名文化内涵与乡村特色产业品牌有机融合,培育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公共品牌,塑造乡村特色优质农副产品、赋能乡村产业发展。
2.做好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地名服务”作用,推动乡村地名服务与寄递物流下乡、工艺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业、乡村平台经济等深度融合,使乡村地区充分享受到地名信息带来的便利。
3.提升人民群众地名建设参与度。一是积极发动和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命名设标、地名文化挖掘、地名采集上图等乡村地名建设,大力发展乡村地名志愿者,因地制宜开展地名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利用等工作。二是鼓励将乡村地名建设有关事项纳入村级议事协商内容,切实把地名工作建设成为联谊乡情、热络感情、畅通民情的大舞台。
三、部门职责
为推进全区“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根据地名管理工作分工制度规定,明确职责如下:
区民政局:牵头抓总,负责全区“乡村著名行动”组织实施,及时成立区级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工作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区公安分局:指导监督居民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等领域乡村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会同制定乡村门楼号牌编制、设置标准和规范,并编制门楼号牌,规范上墙。
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障“乡村著名行动”必要的工作经费。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监督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等领域乡村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指导配合开展乡村地名规划编制及落实。负责乡村自然保护地等涉及林业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负责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乡村居民点、建筑物的命名更名工作,配合做好地名文化保护方案制定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乡村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线路命名更名及其标志标识上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乡村水利设施名称管理。配合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导各镇做好乡村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文化和旅游设施名称管理。
四、工作安排
组织学习全省“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经验,在淮上区确定1-2个乡村作为淮上区“乡村著名行动”先行试点单位,率先培育乡村地名命名设标、采集上图、乡村特色资源宣传推广,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精细化示范村。试点镇、村两级及时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参与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积极推进,适时召开现场会,组织专家讲解、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学经验、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为全区高质量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赋能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试点镇村工作安排。在2025年前,纳入试点的乡村,要结合实际制定镇、村两级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步骤安排。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以《地名管理条例》明确的部门责任为统领,细化操作性强、简捷高效的审批流程,打造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的“绿色快捷通道”,为全区塑造成熟、定型、可复制推广的路径和模式,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铺开。
(二)其他村工作安排。其他村也要明确工作任务,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在2025年3月前,制定乡村地名管理调研工作方案,选择1个村开展乡村地名情况调查工作,在2025年10月底前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为全面启动“乡村著名行动”作准备和铺垫。
(三)总体工作进度安排。2026年在全市全面启动“乡村著名行动”,利用4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作,到2030年,确保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进一步加深,能够满足乡村治理需要,全区80%以上乡镇完成预期目标。乡村地名文化持续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逐步在各领域规范使用,地名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充分显现。到2035年,实现全区所有乡镇全面覆盖,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各镇要深刻认识地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将“乡村著名行动”作为市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部署的重要支撑,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在工作安排、资源配置、工作经费方面的重点保障。要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发动群众,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支持家乡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强化示范引领,注重因地制宜。各镇要结合本地乡村地区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客观实际,因地制宜找准工作方向,合理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各镇应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的先行试点,积累工作经验,为其他村做好示范,提供学习借鉴经验。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各镇要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于每年11月1日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民政局,再汇总报市民政局。省、市、区以年度为单位开展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梳理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