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淮上区司法局局长王明珠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3-13 09:33 来源: 淮上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出庭应诉率已达100%,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淮上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确保“出庭、出声、出解、出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淮上区司法局局长王明珠就此政策进行解读。

问:加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目的是什么?

王明珠:积极参与审前和解调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提出可行性、建设性的和解调解方案,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在立案前得到实质性化解;查找纠纷产生根源,研究解决争议方案,促进“案结事了”,确保行政争议依法妥善解决。

问: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人员是哪些?

王明珠:所有区行政部门及各镇、街道为被告的案件无特殊情况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问:如何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监督?

王明珠: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按季度通报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对无故不履行出庭义务的,将提请区政府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全区各级行政部门要在行政诉讼开庭前3日,将参加诉讼的主要负责人名单或请假情况说明报区司法局

问:意见的出台有什么意义?

王明珠:积极履行行政应诉法定职责,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大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读单位:淮上区司法局

  人:局长 王明珠

咨询电话:0552-282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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