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上区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4年2月8日,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淮上区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区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的审批程序,推动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工程进度,加强对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结合我区实际,区住建交通局研究出台了《淮上区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2024〕1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暂行办法》旨在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设计变更办理的系统审批流程,严格规范项目办理程序,实现有效控制项目投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区住建交通局依据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设计变更办理程序及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完成《暂行办法》初稿的编制,相关科室反复讨论修改,2023年12月底,区住建交通局完成《暂行办法》(送审稿)。
(二)征求意见
2024年1月4日,我局书面征求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审计局、淮发集团等14家区直有关部门或单位意见,并根据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合法性审查通过
2024年1月13日,《暂行办法》(送审稿)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
2024年1月27日,经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
(五)正式印发
2024年2月8日,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淮上区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区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项目的效益。
五、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分6章,19条。以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设计变更提议主体、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设计变更调整审批为主线,强调项目的办理程序,详细说明了区政府或区属国有企业、第三方中介机构在全过程中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则。主要阐述暂行办法的出台目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区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文本、设计变更进行解释。
(二)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设计变更提议主体。区政府各类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设计变更审批明确各主体责任。
(三)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批。1.概算投资400万元及以上项目需提供材料由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批。2.概算投资400万以下项目按照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规定实施。3.建设项目按照审批办理流程逐项审批。
(四)设计变更调整审批。申请设计变更的情形、设计变更调整的程序申请以及所需的材料。
(五)有关责任追究。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设计单位、参建单位等违反办法的责任追究情形,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六)附则。本办法的解释单位及施行时间。国家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参照执行。
六、创新举措
一是多部门联合。暂行办法由各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议,其他项目由相应归口部门或区属国有企业提议。二是对审查内容细化。以400万元为项目投资金额分类;对项目建设提议单位递交的申请,细化到具体评审过程。三是涵盖范围广。包含区政府或区属国有企业利用各类别资金投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的项目。
七、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成效;二是督促区属国有企业严格执行《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材料及文字报告,规范国有企业投资工程类项目审批程序,提高效率。
解读机关:淮上区住建交通局
解 读 人:区住建交通局局长 崔海果
咨询电话:0552-2829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