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淮上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16:18 来源: 淮上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理顺政府投资项目,规范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管,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高投资效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一、小组成员

  长:徐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程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肖尤欢  区政府副区长

 员:王含峰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闽莉  区财政局局长

        崔海果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局长

        陆良初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薛文波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淮上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郑晓东 淮发建设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淮发建设投资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刘闽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全区政府性投资额达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

(二)工作流程

一是在开展招标申报工作前,上述适用范围内项目先报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区招投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议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对需要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项目,建议定标委员会成员。

(三)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最多不超过11人。定标委员会组长由领导小组确定,定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政府性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3.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长期承担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国有平台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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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类项目可以邀请区政府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定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等要求,特聘本专业或本地区范围内有知名度、权威性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资深专家参与定标委员会。

三、监督与管理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不得排斥或者歧视民营企业,不得明示或暗示评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指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定标职责,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和程序定标,并对定标结果负责。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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