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淮上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长罗丹解读:《淮上区区属企业担保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07 09:25 来源: 淮上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近几年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受到不可抗因素的冲击,国家对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办法也适时改变,为盘活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了维护投资者的权益,规范区属企业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企业资产运营风险、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淮上区区属企业担保监督管理办法》。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长罗丹就此政策进行解读。

问:文件中所指的区属企业包括哪些?

罗丹:本文件中的区属企业指:由淮上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全资和控股企业。

问:哪些担保行为受监督管理?

罗丹:本文件所称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问:如果企业有需要担保的事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罗丹:区属企业确有担保事项应报区财政局审批,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担保文件、同意提供担保的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担保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和被担保人近三年的审计报告以及担保风险评估的法律意见书等;具体各项申请材料也可查阅我们的文件内容。

问:区属企业是不是对其他企业都可以进行担保呢?

罗丹:并不是的,对于被担保企业需要严格审核,原则上不得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提供担保: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的;资不抵债的;存在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不良记录的;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经济案件或破产诉讼的;企业拟关、停、并、转或清算破产的;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等等。

问:政策咨询电话是多少呢?

罗丹:蚌埠市淮上区财政局0552-2829228。


    解读单位:淮上区财政局

    解 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长 罗丹

    联系方式:0552-282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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