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2021年)》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委: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编制了《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202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今后国家、省如有政策调整,按国家、省新规定执行。
附件:《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2021年)》.pdf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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