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蚌埠市淮上区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淮政办秘〔2021〕7号
各镇、街道,区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
《蚌埠市淮上区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蚌埠市淮上区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淮上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根据《蚌埠市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0﹞71号)、《蚌埠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蚌物秘﹝2021﹞2号)、《关于加强和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管理工作意见》(蚌物秘﹝2021﹞3号)、《关于今年以来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蚌物办﹝20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各镇、街道
(二)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物业企业
二、考评内容
(一)各镇、街道参照附件1。
(二)还原小区参照附件2。
(三)商业住宅参照附件3。
三、考评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周协调、月通报、季考核和年考评方式进行。
(一)周协调。各镇、街道、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如有遇到问题可于每周四下午到区城管局物业科汇报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局物业科及时协调解决。
(二)月通报。各镇、街道、物业企业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物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督查、汇总、分析、通报。
(三)季考核。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上季度物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核查及评分。
(四)年考评。年终由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单位自查自评、实地核查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物业企业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四、评分办法
考评采取百分制。考评细则参照附件。
五、考评奖惩
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5—79分为一般,65分以下为较差。各镇、街道考核排名前三的给予以奖代补资金,由各镇、街道自行安排统筹,用于提升辖区住宅及商住项目的物业管理类设施设备维护改造、基建改造、绿化养护等基础服务。第一名奖励30万元,第二名奖励20万元,第三名奖励10万元。
六、其他事宜
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由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视情况作出必要调整;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各镇、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
2、还原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
3、商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