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512/202107-0001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淮上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日期: 2021-07-08 10:50
发文字号: 淮政办〔2021〕12号 性: 无效
标  题: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淮上区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淮上区教体局 > 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52-2567870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淮上区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淮政办〔202112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发挥奖励办法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淮上教育优质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公办学校:设教学质量成果奖、体育文艺科技创新成果奖、学校创建成果奖、教师个人荣誉奖。

民办学校:设中考奖、高考奖。奖励学校包括北大培文蚌埠实验学校、蚌埠禹王学校、蚌埠行知私立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蚌埠美佛儿学校。

二、奖励办法

区政府每年拿出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对公办、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先进成果进行表彰奖励。一般为每学年度表彰奖励一次,重点奖励一线教师。

三、有关要求

1.对本学年度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办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不享受教育教学成果奖,同时酌情扣减学校集体类成果奖金。

2.各民办学校如果在招生、办学、收费、安全等方面违反省、市、区有关部门的规定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视其影响程度,取消或核减该校中考奖、高考奖。

3.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合理公平的奖金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并报区教体局备案后,方可发放。

4.本奖励办法自202161日起实行,试行一年。相关条款由淮上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解释。

5.原《淮上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淮办发〔201737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淮上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细则

2.淮上区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细则

 

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淮上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细则

 

一、教学质量成果奖

(一)中考奖励办法

1.学校总分排名奖

以当年中考各科平均分总分为依据,位居全市1-20名,按参评学生数给学校发放奖金。其中全市1-5名,每生2000元;位居全市6-10名,每生1500元;位居全市11-15名,每生1000元;位居16-20名,每生500元。

2.学校总分排名进步奖

201820192020年各校中考全市排名的平均值为基础,位居全市1-10名的,每进步1名,奖励学校10万元;位居全市11-15名的,每进步1名,奖励学校8万元;位居全市16-20名的,每进步1名,奖励学校6万元;位居全市21-25名的,每进步1名,奖励学校4万元;位居全市26-30名的,每进步1名,奖励学校2万元。凡退步后再进步的学校,以2020年以后中考市最高排名为起点计算提升名次。

3.单科成绩奖

以当年中考各科平均分为依据,单科成绩位居全市1-15名的,按参评学生数给学校发放奖金。其中全市1-5名,基数为每生200元;位居全市6-10名,基数为每生150元;位居全市11-15名,基数为每生100元。根据不同学科在中考中分值不同,设立学科权重,学科权重=中考分值÷100。根据学生数以及学科的权重,计算奖金。学校所得奖金数=基数×学科权重×中考学生数。

4.优秀学生贡献奖

对学生进入全市中考前300名的学校按学生数给予奖励。进入全市前200名的,每生奖励5万元;进入全市前201-300名的,每生奖励2万元。

以上奖励可同时享受。学校总分排名奖、排名进步奖、单科成绩奖,均以全市市区所有公办学校排名为依据。

5.处罚措施

中考平均分总分全市排名退步的,第一年给予校长诫勉谈话处理;连续两年持续退步的,对校长进行岗位调整。

平均分总分排名保持在全市公办学校前15名的学校,可免于处罚。

(二)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1.总分优秀奖

以市或区组织的六年级教学质量监测为依据,按参评学生数给学校发放奖金。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平均分总分达255分及以上的学校,每生800元;三科平均分总分在240-254.99分之间的学校,每生600元;三科平均分总分在225-239.99分之间的学校,每生400元。三科中,如果数学分最高,则按照1.5倍计发奖金。

三科总分低于全区平均分以下的学校,不享受总分优秀奖。

2.单科成绩奖

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对平均分达到90分、85分、90分以上的班级按照每生1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学校不得分重点班,中途不得调整学生)

3.学校总分排名进步奖

按参评学生数给学校发放奖金。以201820192020年各校全区排名的平均值为基础,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平均分总分排名进步3-5名的,每生50元;进步6-9名的,每生100元;进步10名以上的,每生150元。凡退步后再进步的学校,以2020年以后六年级全区最高排名为起点计算提升名次。

总分优秀奖、总分排名进步奖、单科成绩奖可同时享受。

4.处罚措施

在六年级教学质量监测中排名退步的,第一年给予校长诫勉谈话处理;连续两年持续退步的,对校长进行岗位调整。

排名保持在全区前10名的学校,可免于处罚。

(三)非毕业班教学质量监测奖励办法

1.中学

总分排名奖:按照教学质量监测次数累计计算,依据各科总成绩,七、八年级各取前三名按参评学生数给学校发放奖金。全区1-3名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500元、400元、300元。

单科成绩奖:对单科平均分位居全区前三名的学校,按照每生100元的标准奖励学校(此项奖励仅限于未获得排名奖的学校)。

排名进步奖:以六年级教学质量监测为基础,在七、八年级的教学质量监测中,排名逐年提升的学校,每提升1名,按照每生100元的标准奖励学校。如果名次没有提升,但是比均率提升0.05以上的,可以参照进步1名的标准进行奖励。

总分排名奖与排名进步奖不同时享受,按照最高标准兑现。

2.小学

总分优秀奖。按参评学生数给学校发放奖金,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平均分总分达270分及以上的学校,每生700元;三科平均分总分在255-269.99分之间的学校,每生500元;三科平均分总分在240-254.99分之间的学校,每生300元。三科中,如果数学分最高,则按照1.5倍计发奖金。

低于全区平均分以下的学校,不享受总分优秀奖金。

排名进步奖:按参评学生数给学校发放奖金。与上一年本届学生成绩相比,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平均分总分排名进步3-5名的,每生50元;进步6-9名的,每生100元;进步10名以上的,每生150元。凡退步后再进步的学校,以该届学生全区最高排名为起点计算提升名次。

总分优秀奖与排名进步奖不同时享受,按照最高标准兑现。

二、体育文艺科技创新成果奖

(一)体育比赛

学校组队参加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

1.团体奖(指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蚌埠市团体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分别奖励6000元、5000元、4000元、3500元、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

区级团体前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2.单项奖(指单项比赛,仅限排球、篮球赛等集体类项目)

市级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区级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3.校园足球

蚌埠市总决赛前三名,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区级比赛前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市甲级联赛前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市乙级联赛前三名,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市丙级联赛前三名,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

(二)文艺展演

指学校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文艺演出,只设集体奖,不设辅导老师奖。

国家、省、市、区一等奖,分别奖励10000元、7000元、5000元、2000元。

国家、省、市二等奖,分别奖励8000元、6000元、4000元。

(三)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1.优秀项目:

国家、省、市一等奖,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2000元;

国家、省、市二等奖,分别奖励7000元、3000元、1000元。

2.科技辅导员项目:

国家、省、市一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

国家、省、市二等奖,分别奖励1500元、800元、300元。

3.科技实践:

国家、省、市一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

国家、省、市二等奖,分别奖励1500元、800元、300元。

4.科幻画:

国家、省、市一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

国家、省二等奖,分别奖励800元、500元。

三、学校创建成果奖

原则上指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独立考核、验收、下文的特色学校(新优质学校)、示范学校创建等。

省、市级特色学校(新优质学校),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国家、省、市级某单项示范校,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学校创建成果奖金不得用于人员奖励,只能用于学校建设。

四、教师个人荣誉奖

仅限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与评选。

1.省、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

2.省、市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

3.国家、省、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最美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500元;

4.课题研究:国家、省、市级课题结题,分别奖励6000元、4000元、2000元。

5.教师优质课现场比赛:

国家、省、市一等奖,分别奖励6000元、4000元、2000元;

国家、省、市二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

教师说课、录像课比赛,参照以上标准减半执行。

6.教师教学论文获奖:国家、省、市论文一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300元。教师微课、微视频、教学设计、基本功比赛,参照论文比赛兑现奖金。

7.辅导教师奖: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的学科竞赛活动,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辅导教师予以奖励。

团体奖:辅导学生获国家、省、市团体一等奖,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获国家、省、市团体二等奖,分别奖励2500元、1500元、800元;

个人奖:辅导学生获国家、省、市个人一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辅导学生获国家、省、市个人二等奖,分别奖励600元、300元、100元。

同一项目比赛,团体奖与个人奖,不同时兑现奖金。

五、有关说明

1.小学各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试卷分值,均按照百分制测算。

2.学校和教师获集体与个人的荣誉时,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发放的奖金高于区政府的奖励标准,区政府奖励不再兑现;如果低于区政府的奖励标准,则按区政府奖励标准补齐。

3.一个教师辅导多名学生参加同一项比赛时,按照获奖学生数累计计算。学校、教师、学生在同一项活动中,多级别获奖,按照最高级别奖兑现奖金。上一级别的三等奖,按照低一级别的一等奖兑现奖金。

4.校长按照所在学校当年获得的教学质量成果奖的10%进行额外奖励,奖金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中学完成省示范高中分解指标任务或达线人数达到、超过分解指标数,才可以享受中考奖励。


附件2

 

淮上区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细则

 

一、中考奖

以当年中考各科平均分总分为依据,在全市公民办学校排名中,位居1-3名的,按中考参评学生数给学校发放奖金,每生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高考奖

以当年高考为依据,依据考生全省排名给学校发放奖金。

1.安徽省第一名,奖励100万元。

2.理科省内排名:第2-100名,每生奖励30万元;第101-500名,每生奖励20万元;第501-1000名,每生奖励10万元;1001-2000名,每生奖励5万元; 2001-3000名,每生奖励3万元。

3.文科省内排名:第2-30名,每生奖励30万元;第31-100名,每生奖励20万元;第101-250名,每生奖励10万元;251-500名,每生奖励5万元;第501-1000名,每生奖励3万元。

学生个人奖励不重复计奖,按照最高标准奖励。

学校应将不少于50%的高考奖金用于奖励学生。其余部分由学校制定奖金分配方案,用于奖励相关人员。

发布时间:2021-07-08 10:50 信息来源:淮上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