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10:43 来源: 淮上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淮滨街道办事处,淮上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全面落实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5日        

 


 

关于全面落实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村(居)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把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任务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完善村(居)“小微权力”清单,全面落实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为重点,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行流程,加强对村级事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打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全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党务、村()务、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梳理,以清单式、流程化的形式固定,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和干部履职用权行为,用制度和机制堵塞漏洞,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制度化、法制化、现代化,为村()改革发展和振兴夯实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编制“小微权力”清单。结合村级工作实际情况,相关区直单位按照单位职能全面梳理现有的涉农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乡镇梳理出村民自治事项。各行政职权、服务事项及村民自治事项,通过梳理、归纳、审核等程序,确保各项权力和事项有其法律来源和事实上的合理性,并提请审议,予以确认。清单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权力寻租和信访较为集中的权力事项,与村级事务准入制度做好对接。

(二)制定“小微权力”运行流程。依据编制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相应规章制度,明确事项范围界定、办理主体、办理方式、时间要求、纪律规定等一些具体要求,绘制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要符合“四议两公开”的规定。

(三)实行“小微权力”透明公开。建立健全真实、及时、简明的权力透明公开制度。公开内容上要做到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的“五公开”,村()级所有收支、债权债务、合同履约等逐项逐笔明细公开,对反映权力运行过程的原始单据同时公开。各镇、街道在充分运用公开栏、明白卡()公开的基础上,探索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公开。

(四)动态管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废、改、立、释等情况,及时对“小微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四、职责分工

(一)村()职责。()级是规范“小微权力”工作的实施主体,各村()要充分规范行使“小微权力”,负责“小微权力”清单中涉及党务、村()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对所属人员行使权力的教育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小微权力”公开材料,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遇有重要情况,须及时向各镇(街道)纪()委报告。

(二)各镇(街道)职责。各镇(街道)是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抓推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矛盾,同时要督促村()严格落实“小微权力”运行流程。涉及的“小微权力”公开材料,由所属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收集汇总,各镇(街道)纪()委跟踪督导,并及时查处“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部门职责。区直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单位职责,梳理完善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对权力运行程序和各项配套制度制定的对口指导,同时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查或联合督查,切实强化村()及村()干部规范用权意识;区纪委监委重点加强对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小微权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小微权力清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作为政治任务,各镇(街道)和相关区直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自觉,按照方案分工安排,确保建立和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面落实。

(二)明确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全面做好推进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定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定的关键环节,摸清权力底数,建立完善好小微权力清单相关内容,确保其科学、合理、便捷、实用。

(三)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定规范运行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和区直相关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协同推进。要聚焦突出问题,把漏洞补起来,让小微权力“亮起来”,让制度笼子“密起来。进一步实现村级事务的有效公开,完善民主监督的外部环境,积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

 

附件:1.淮上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分工安排表

2.淮上区基层“小微权力”清单

 

 

 

附件1

淮上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分工安排表

小微权力事项

制定单位

一、议事决策事项

1.村级重大事务议事决策“四议两公开”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二、村级招投标管理事项

1.物资、服务采购

区财政局

2.小型工程

区财政局

三、村级财务管理事项

1.报账员(出纳)现金收支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村级用工及报酬发放

镇、街道

四、“三资”管理事项

1.村集体资源承包经营权流转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村级财产物资管理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3.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交易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4. 被征地农民参保指标分配及参保名单确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救助救济事项

1.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申请办理

区民政局

2.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

区民政局

3.临时救助申请办理

区民政局

4.残疾人补贴申请办理

区民政局

5.居家养老申请办理

区民政局

6.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区应急局

7.优抚定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8.城乡医疗救助

区医保局

9.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资金兑现

区卫健委

六、公共服务事项

1.计划生育办证

区卫健委

 

 

 

 

 

 

 

 

 

 

 

附件2

淮上区基层小微权力清单

 

一、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事项

1.四议两公开

二、“三资”管理事项

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3.农村土地流转

4.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

三、村级招投标管理事项

5.物资、服务采购及小型工程招投标

四、村级账务管理事项

6.村级资金审批

7.村级用工及报酬发放

五、党务公开事项

8.发展党员

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事项

9.五保供养申报审批

10.残疾人补贴申办

11.孤儿救助申办

七、最低生活保障事项

12.最低生活保障申办审批

八、城乡医疗救助事项

13.城乡医疗救助(非“一站式”)

九、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事项

14.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办

十、救灾事项

15.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十一、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事项

16.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办

十二、优抚对象抚恤和补助金事项

17.优抚定补申办

十三、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申办事项

18.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9.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十四、农业其他服务事项

20.农村危房改造申报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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