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512/202003-0030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淮上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通知,其他,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3-26 发布日期: 2020-03-26 10:39
发文字号: 淮政办〔2020〕5号 性: 有效
标  题: 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上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淮上区 > 城管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2-2829216

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上区数字化城市管理

考评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淮政办〔20205

 

各镇人民政府、淮滨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淮上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办法(修订版)》已经区政府第34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6     

 

淮上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办法(修订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简称“数字城管”)新模式,按照住建部数字化城管建设标准,借鉴其他城市数字化城管建设先进工作经验,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实际,现制定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办法(修订版)。

一、目标任务

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考评科学、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大城管”格局形成,促进我区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提高淮上区城市管理效率和品质、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考评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常态长效。

(二)坚持客观公正、数据量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效率优先。

(四)坚持责任明晰、奖惩结合。

三、区级考评对象

1.区直相关部门(5个)

区文明办、区教育体育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卫健委、区城市管理局。

2.乡镇街道(4个)

小蚌埠镇、吴小街镇、梅桥镇、淮滨街道。

实行分类考核,A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小蚌埠镇、吴小街镇、淮滨街道,B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体育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卫健委、梅桥镇。

四、考评内容

(一)对各镇、街道的考评包含两方面:一是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即对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的处置情况(详见《蚌埠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手册》);二是城市管理单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重大活动保障、城管队伍建设等(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市城管委另行制定)。

(二)对区直部门的考评内容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即对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的处置情况。

五、案件派遣

为规范数字城管案件派遣流程,提高处置效率,杜绝推诿现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清工作责任,对数字城管案件派遣做如下规定:

(一)各类数字城管案件由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统一派遣。原则以属地处置为主,市容环境类和市容秩序类等各类案件在属地统一部署下,由各镇、淮滨街道和执法中队合理安排,协调处置。

(二)市政园林类案件,如道路破损、井盖破损、污水管网堵塞、园林修剪遗留绿化弃料等各种工程类案件由市政园林办处置,由区市政园林公司按照中标合同切实履行;区市政园林公司应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各类数字化城管任务。

(三)凡派往区住建交通局等涉及建筑工地内的案件,由指挥中心派往相应平台处置后,由区城市管理局渣土控违中队负责检查整改,确保案件回复,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凡派往区直相关平台的广告、围挡类案件,由指挥中心派往相应平台处置后,由区城市管理局直属中队负责检查整改,确保案件回复,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对发生的特殊情况案件及新问题案件,经请示区分管领导后,以领导交办形式派相应处置平台,接案平台应及时处置,不得推诿。

六、考评方法和标准

实行月考评通报、季调度和年总结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其中:城市管理单项重点工作只实行年度考评。

(一)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考评标准

序号

指标名称

基本分

计分方法

1

案件处置情况(90)

A2

按期结案率(Y1)

56

按期结案率=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的案卷数÷立案数

得分=按期结案率×56

结案率(Y2)

15

结案率=结案的案卷数÷立案数

得分=结案率×15

返工率(Y3)

14

返工率=返工数÷结案数

得分=1-返工率)×14,但结案率低于5%(含)时不得分。

推诿率(Y4

5

推诿率=推诿数÷结案数

得分=1-推诿率)x5,但结案率低于5%(含)时不得分

2

专案办理情况 (10)

A3

立案数(Z1)

2

每立案1条扣0.1分,最多扣2分。

按期结案数(Z2)

4

未按期结案的,每条扣0.5分,最多扣4分。

结案率(Z3)

4

结案率=结案数÷立案数

得分=结案率×4

合计(e)

100

(二)考评指标说

1.结案数:市级平台给予结案存档的案件数。

2.结案率=结案数÷立案数。

3.按期结案数: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结案的案件数。

4.按期结案率=按期结案数÷立案数。

5.返工案件:未通过市级平台核查而发回重新处置的案件。

6.专案:指①市级监督考核中心指定的路段上的指定案件小类发生的反复案件;②上级机关或领导批办的案件;③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涉及城市管理的案件;④重大活动保障期间保障路线或保障区域内发生的案件;⑤市城管委专门督办的案件;⑥市环卫所针对环卫工作督查所发现的重点问题。

(三)考评成绩

各类考评对象当月城市管理考评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各单位、部门的每月成绩为数字化中心考评的每月考评成绩。

2.各镇、淮滨街道年度考评成绩由当年数字化城管的考评得分的平均得分和城市管理单项重点工作考评得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当月考评平均得分的90%计入年度考评成绩,单项重点工作考评共10分,得分直接计入年度考评成绩。

3.区直部门的年度考评成绩为当年月度考评成绩的平均值。

七、考评结果运用

(一)经济奖惩(按月考评)

1.根据市数字化城管考评办法,如淮上区在每月市级考评中位于前3名时,市城管委将按考评办法对我区予以奖励。为调动各处置部门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此项工作开展,区政府以市级奖励的50%作为配套奖励资金,配套奖励各处置责任部门。

2.数字化城管考核实行分类保证金制度。其中A类考评单位各镇、淮滨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路段责任人各1000元,B类单位主要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各500元。

3.每月市级考核我区排名在前3名时,全区各责任单位及部门,各责任人按保证金额进行同等奖励。

4.对专案、超期、返工案件实行个案包保责任制度,

A类考评责任单位、部门每出现一件专案,处罚主要领导、分管责任领导、责任人各1000元;每出现一例超期案件,处罚主要领导、分管责任领导各500元、责任人1000元;每出现一件返工案件,处罚主要领导、分管责任领导、责任人各500元。每出现一件反复案件,处罚责任人50元,因该反复案件而确定为重点路段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B类考评责任单位每出现一件专案每件处罚包保主要领导、责任人各500元;每出现一例超期案件,处罚主要领导200元、责任人500元;每出现一例返工案件,处罚主要领导200元,责任人200元;每出现一件反复案件,处罚主要领导50元,责任人100元。

5.各处置平台对指挥中心派遣的各类案件应及时下派处置,处置人员应高标准处置案件并确保核查结案,在案件处理中不得推诿及弄虚作假,否则按返工予以处罚。同时,对此类现象及各类扣分案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并予以通报批评。

6.指挥中心和各单位平台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执行案件派遣、回复等处置流程,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影响考核成绩的,对当班信息员比照返工、超期、专案予以处罚。
    7.对超期、返工及专案,当市局考核中心予以确定,并在统计分析中显示的,案件罚款应及时缴纳,反复案件月底由指挥中心统计后通知责任单位缴纳,以上案件罚款均在接到指挥中心通知后3日内缴纳,否则,加倍处罚。

8.各单位处置人员及平台信息员如工作极不负责,严重缺乏工作责任心,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屡次造成扣分案件的,予以调离原工作岗位。

9.对各镇、淮滨街道的数字化城管处置经费采取以奖代补按月发放,每月市级考核我区排名进入前三名时,各镇、淮滨街道按核定的月处置经费足额拨付。
    如每月市级考核我区排名未能进入前三名时,对发生扣分案件影响考核成绩的责任单位,相应扣减其当月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经费。具体为:返工案件扣2万元、第二件返工及以上,每件返工扣5万元、超期扣5万元、专案扣10万元。并由区城管委在月考核中予以通报。

(二)效能问责

1.在全市考核中连续两次月度考评结果排在最后2名时,对排名末位的乡镇、淮滨街道、区直部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在全市考核中,如淮上区连续3次月度考评结果排在最后两名时,如因执法类案件造成排名落后的,对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执法中队中队长予以免职处理。

八、考评机构及组织实施

区城管委负责对全体考评对象进行分类考评、分类奖惩,具体工作由区城管局落实。

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负责提供各类考评对象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运行数据。

九、考评监督

(一)对各类考评对象的月度考评结果及时通过全区相关会议上通报并接受各区直部门监督。

(二)评分过程和考评结果保持公开透明,接受考评对象查阅、复核。

十、其他事宜

(一)本办法自202011日起实施。

(二)每年11日至12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发布时间:2020-03-26 10:39 信息来源:淮上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