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的通知
各镇、社区,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委25个试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指引和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进一步提升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广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根据《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等25个试点领域的标准指引,结合2019年全区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工作,在各镇政府、社区等基层单位全面推广运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
三、工作安排
(一)梳理汇总目录(2019年10月23日前)。各镇、社区及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2019年全市主动公开目录试点工作,抓紧将国家基层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指引和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纳入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体系。
(三)调整目录规范(2019年10月28日前)。结合全市主动公开目录试点工作,请各镇、社区及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提前根据国家目录规范的要求,围绕“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五公开、回应关切和政策解读,做好栏目调整和相关主动公开信息的推送、发布工作,确保在10月28日前所有栏目的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准确、规范。
(四)专题专栏建设(2019年10月30日前)。在各镇、社区及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政务公开网建设“蚌埠市全面推广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专题”,集中发布复制、推广、运用国家、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
(五)推广成果总结(2019年11月8日前)。各镇、社区及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复制推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办公室。各镇、社区及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于11月8日前将试点成果推广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区政府办公室,总结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取得成效等。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社区及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同志调研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得到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社区及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抓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和国家部委已出台目录规范的贯彻落实,确保国家级试点工作成果在我区全面贯彻执行。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镇、社区及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在全面推广国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区政府办公室将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刊发并积极向市和省政务公开信息交流刊物推荐。
(四)加强督查检查。区政务公开办要切实加强推广运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引领以公开促服务、促监督、促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夯实新时代下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