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上实验小学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19 10:28 来源: 蚌埠市淮上实验小学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教师请假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蚌埠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3以内的,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33以上的,须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时间过长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教师一学年有一天公假,不纳入绩效考核。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出具医院证明相关,,3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并出具含有医院医务科公章的相关证明。

四、法定假

1.婚假

1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2)教职工婚假为5个工作日。

3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休息日。

4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2产假、计划生育假

1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为一个完整的学期教师二胎需和学校商议后方可享受正常产假,如未经协商怀孕二胎,产假按照病假扣除绩效工资。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男教师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陪护假期。

2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3女教师产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学期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享受每天2节课的哺乳时间。(签到推迟1节课,签退提前1节课)

4产假、计划生育假的时间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5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固定工资照发。

6在规定的陪护假期期间, 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3.丧假

1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公婆、岳父母和(外)祖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

2丧假的时间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3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单(办公室,并找分管领导或校长签字;②需要代课则上报教务处;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办公室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本人所在级部主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3.教师请事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务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伤假、产假外,其承担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一般由请假者自行负责安排,确有困难的由相关管理部门协助安排。

4.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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