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流程
淮上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流程
为加快我区建设步伐,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征迁安置方案。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蚌政【2013】38号);
3. 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蚌政【2020】42号)。
二、补偿及安置标准
1、补偿。持有合法证照的房屋,按照证载面积确定合法房屋面积,依据《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蚌政【2020】42号)文件标准对房屋及地面附属物给予补偿。
2、安置。拆迁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按照《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蚌政【2013】38号)文件标准给予安置补偿。
三、工作程序
1.拆迁补偿基础资料的核定。由征迁工作外业丈量组工作人员负责核准被拆迁户的宅基地面积、拆迁房屋面积、房屋结构、附属物等。
2.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由征迁工作内业结算组工作人员根据外业丈量组提供的房屋信息登记造表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协议内容包含:拆迁范围、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
征迁工作内业结算组工作人员审核被拆迁户提供的安置人员信息与被拆迁户签订安置协议(协议内容包含:安置人口、安置方式、安置房型及安置地点等)。
3.征迁费用结算。由征迁工作内业结算组根据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协议,领取房屋及附属物、临时过渡费及搬家补偿费用,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后被拆迁户凭拆迁验收单到拆迁办公室领取拆迁奖励款,丈量土地面积结束后再领取土地补偿费用。
4.安置回迁。待安置房屋竣工验收后,镇(村)通知被拆迁户进行安置回迁工作。征迁工作内业结算组根据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协议,结合最终安置回迁房屋信息(安置面积、安置楼层系数等)结算征迁安置补偿及过渡费等款项找补后,到相关社区(安置小区物业)办理房屋回迁手续,领取房屋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