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2-01-05 16:29来源: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工作职能: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贯彻实施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规违法、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直销及传销行为等。承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查处取缔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五)负责质量发展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或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迫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实施电梯远程监测装置的安装和使用。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和监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做好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一)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二)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广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十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法制科)

    综合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保卫、保密、信访、宣传、信息(网络)、调研、督查、接待、统计、综治、双拥、工会、安全生产(内部)、计生、文明创建、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党(团)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及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承担行政审批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职责;按规定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注册登记、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负责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信息统计;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规范管理科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等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配合开展小、个、专非公党建工作。依法指导、组织全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组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的管理公示工作。组织实施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商标、知识产权和专利、广告、合同监督管理。负责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工作、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化工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科技与认证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负责人:

     吴文革  党组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

     蚌埠市淮上区小蚌埠镇政府东侧

五、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联系电话

     0552-2831925

七、邮政编码

      2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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