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卫健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19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zwgk.bengbu.gov.cn/com_gkzd_hs.jsp?DwId=87998011&OfNature=500000&flag=bm&serialnum=CH)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淮上区小蚌埠镇卫生院北楼二楼,电话:0552-2829409,邮编:233002)。
一、总体情况
2019 年,淮上区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9〕14 号决策部署,一年来,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聚焦解读回应和决策预公开等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规范,全厅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推动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送审、同步发布,2019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条,通过网上或电话与市民交流互动,对公众咨询事项、意见建议和舆情进行回应,2019年共收到咨询事项59条,均已按时回复,无一举报投诉。
(二)推进“五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书面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主动公开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及时公示双随机结果,全面公开综合监管执法信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更新权责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2019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7件。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公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做好健康医疗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信息公开栏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医疗服务信息、医德医风建设和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管、医疗政策及医改进展、健康科普等政府信息。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资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招标采购信息13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7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我委未收到相关申请。
(五)优化公开平台。结合卫生健康的工作实际,加强专题专栏建设,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切实按照“5+X”(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的框架调整目录,现设置9个一级目录、25个二级目录、26个三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285条。
(六)强化监督保障。按时召开机关科室、委属单位信息员会议,对各科室、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进一步明确委机关各科室在各类目录内应公开的信息。同时,建立平台信息维护定期考核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管理人员库,明确平台栏目维护职责分工,督促各处室、各单位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政府信息管理。印发淮上区卫健委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建立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管理办法,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属性,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不断做优公开信息存量,扩大信息发布增量,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 285条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4 |
-11 |
25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09.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 组织 |
法律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 办 理 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 果纠 正 |
其 他结 果 |
尚 未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亟待加强;二是公开广度深度不够;三是政策制定落实不到位;四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五是热点收集回应不及时等。
2020 年,本委将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始终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实现重点突破;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形成品牌特色,全力推进厅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学习条例促改。进一步加强学习新《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委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制定的公开目录规范,合理、规范、及时的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二是规范程序提质。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认真梳理,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明确各处室局政务公开职责,对政务公开的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进行规范。
三是丰富形式增效。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和途径,注重因厅制宜,灵活多样,争取多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探索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